19日,一天津教授在美國被誘捕,被指“間諜”。美國稱,該教授將核心技術洩露給中國。而中方,正在積極維護教授權益。專家稱這是一起版權之爭,而教授則是該項技術知識產權的炮灰。
“間諜”事件源頭是科技
19日,美國司法部網站刊登關於“中國教授被起訴涉嫌經濟間諜和盜竊商業機密罪的文章”,稱張浩16日在美國洛杉磯國際機場入關時被捕。
財新網的報導顯示,張浩和另一名中國公民厐慰(Wei Pang)在下屬美國國防部的美國國防高等研究計畫署(DARPA)資助下研究開發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BAR)技術,隨後兩人回國在天津大學任教,並創立了一家名為諾思微系統(ROFS Microsystem)的公司,生產FBAR產品。
美國司法部指控稱,兩人參與竊取的商業機密屬於安華或思佳訊(二人回國前曾工作的單位)。
薄膜體聲波諧振器(FBAR)到底是什麼呢?該技術主要用於手機、平板和GPS等移動設備,通過過濾進出的無線信號,使用戶僅接受和發送其想發送的特定通訊,最重要的是,該技術也被用於一系列軍事和國防通訊技術中。
手機產業聯盟秘書長老杳強調,幾乎所有的4G手機都會使用FBAR,以排除信號干擾,有效傳遞資訊。由於4G手機生產量的提高,今年該元件處於全球缺貨狀態,更重要的是,能供應商這種技術的廠商全球都很少,中國就只有諾思微系統公司可以。
美國認為,張浩和厐慰是把核心技術洩漏給了中國,同時尋求合作在中國生產薄膜體聲波諧振器技術。對此美國律師送出的起訴書稱,被盜的商業機密使天津大學能夠建設並裝備一個頂尖水準的生產薄膜體聲波諧振器生產設施,開辦諾思微系統,並獲得合同為商業和軍事機構提供薄膜體聲波諧振器。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聲明,被起訴的6名中國公民分別是:張浩、厐慰、張惠穗、周崇和趙剛6人。
美執法機構“開會”為由誘捕天大教授
另據報導,張浩此次來美國原本是接到邀請參加一個會議,但實際上卻是聯邦執法人員安排的“釣魚執法”行動,他被捕時和妻子均持旅遊簽證。
目前,張浩已在洛杉磯完成首次上庭,加州中部地區的治安法官判張浩被轉移至聖何塞繼續羈押並做進一步處理,開庭日期尚未公佈。
此次起訴由加利福尼亞北區聯邦地區檢察官提起,調查工作由聯邦調查局三藩市分部執行。美國司法部在網站上公開了起訴書,除張浩外,一同被起訴的還有另外5名中國公民,其中2人是天津大學教師,其中一人是和張浩同樣來自精密儀器與光電子工程學院的龐慰。
根據起訴書,張浩和龐慰被指從其美國雇主,分別是馬薩諸塞州的思佳訊通訊技術公司(Skyworks Solutions)和科羅拉多州的安華高科技公司(Avago Technologies)竊取應用在智能手機、平板電腦和GPS設備的薄膜體聲波諧振器技術資料,這種技術也有軍事用途。
起訴書中羅列了關於這些指控的各項“證據”,這6人共面臨32項指控,包括共謀從事經濟間諜活動、共謀盜竊商業機密、經濟間諜及教唆以及盜竊商業機密及教唆。
首次出庭後,張浩律師鄧光表示,張浩的案件“完全是(雙方的)版權之爭”。張浩太太也表示,張浩很冤。
美國為爭奪版權教授成炮灰
這並非美國首次以間諜罪名起訴中國公民,2014年美國曾對5名中國軍人提出刑事控罪,指控他們對美國企業發動網路攻擊和從事經濟間諜活動。英國《金融時報》認為,這起最新指控是美國對中國加大壓力的最新跡象。
對於美方此次釣魚執法抓捕中國公民,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教授梁淑英對新京報記者表示,這有點誘騙的意味,至於是否合法,雙方的法律依據不同,這應該是按照美國的法律程式逮捕,但逮捕中國公民後必須要通知中國使領館,中國使領館人員有權去探視被捕中國公民,並提供相應幫助。
據英媒報導,另外5名被起訴的中國公民應該還在中國,梁淑英表示,由於中美沒有引渡條約,也就沒有引渡義務。
“引渡一定程度上是政治問題,只要這5人不去美國,美國不能做什麼,但還是有一種可能性存在,就是這5個人若來到與美國有引渡條約的第三國,根據屬地管轄權,所在國可能會將他們引渡給美國。”梁淑英解釋說。
此次起訴中,其中有罪名最高刑期達15年,有美國律師認為,張浩面臨的最高刑期是15年,不太可能疊加刑期。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傑夫·拉特克表示,美國政府將嚴肅對待經濟間諜罪。據FBI網站資訊,2014年,美籍華裔顧問劉元軒(Walter Liew)因經濟間諜罪名成立,被判入獄15年,他被控竊取杜邦公司一種顏料製造工藝,將其轉賣給中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