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尚未實施法國住房買賣新規 “租住”難問題却更深一步

據悉,法國《住房買賣與城建翻修規劃法》(ALUR)規定:從買賣雙方簽署房産銷售意向協議(PROMESSE DE VENTE)起,共同房産的賣主必須向買主提供一系列文件。與此同時,房東和租客在簽署新的租約或更新租約(雙方默認的租約延期不屬于這種情况)時,房租不能超過“房租參考價”的20%,也不能比“參考價”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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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這套法律中涉及房租管理的“明星措施”將于今夏在巴黎實行。

與此同時,巴黎的中介公司Hand Craft & Design的工作人員巴西勒(音譯)也證實,他們早就收到消息,ALUR關于房租的規定將于夏季“登陸”巴黎。

“具體日期還沒有落實,不過,很明顯,其中的條款涉及到成千上萬的房東和房客,大家對措施的生效實施非常關注”。

“不可否認,現在實施地區的買主們和租客們明顯受到影響,本來租房就不是很容易的法國租客們將面臨租房更難租的問題。”法國房地産獨立經紀人Alvis Chen直言。

新規“登陸”巴黎     

關于新規是否要“登陸”巴黎,伊普索斯(IPSOS)民調所還在去年夏季做過一次調查。在名爲ABBE PIERRE基金做的一項調查中,大多數法國人(56%)希望這個機制能够在所有的大城市實行,同時對這項措施在全國範圍遭弃置表示遺憾。

對此,法國政府2014年夏季做出决定:在巴黎只以“試行的名義”實行有關房租管理的規定。房租管理措施主要規定:在簽署新的租約或更新租約(雙方默認的租約延期不屬￿這種情况)時,房租不能超過“房租參考價”的20%,也不能比“參考價”低30%。

與此同時,當地政府也根據地方房租觀察所按房租行情計算出的房租中位數(LE LOYER MEDIAN)確定 “房租參考價”。

法國媒體報道稱,這個房租管理框架還需要政府的相關政令加以補充,才能發揮其效力。這道政令應確定當房租金額超過“房租參考價”20%時,在何種情况下,允許房東收取“房租補足金”。

然而,巴黎住房事務部近日指出:相關政令去年遭憲法委員會駁回,新的文本目前交行政法院審核,應于5月時公布。接下來,省長將于6月公布一道命令確定“房租參考價”,然後巴黎將開始實行房租管理措施。

“届時,巴黎所有的房東和房客都可在巴黎地區房租觀察所(OLAP)的網站上查詢首都各個街區按房産類型而定的房租最低和最高‘參考價’。”巴西勒透露,4月份之後,距離開始在巴黎執行“新規”的時間沒有多久,很多房東覺得可以考慮漲價了,“有的甚至來諮詢是否等到政策確定之後再出租?因爲在 房東們看來,巴黎永遠不缺租客,却很怕新政前後帶來的一系列金錢方面的麻煩”。

同時,還有一些業者們對于這項措施是否擴大到大巴黎地區其他城市表示了强烈的關注。對此,當地機構表示,由于缺乏足够的數據,措施擴大化目前未列入議事日程表。

讓住房更難?

不可否認,在ALUR從去年2月份實施至今,對于該政策的爭議一直沒有停止過。

新政剛出臺之時,法國房産經紀人及銷售代理人聯合會(FNAIM)認爲立法人和立法機關想要加强保護共有房産買主的意圖“值得稱贊”,但强調這些新的要求“導致房産交易延宕和程序滯重”。

據瞭解,爲了避免買主碰上意想不到的麻煩,國會最終通過的新住房法規定:在簽署銷售意向協議書或房産實際出售合同時,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一系列附件,包括共有房産管理規定、樓房維修記錄、最近3年的共有房産房主全體會議的議事筆錄以及房産劃分狀况說明書。另外,賣主也必須交給買主有關共有房産財務狀况和賣主在共有房産中的財務義務履行狀况的文件 賣主也必須讓買主知道賣主最近兩年期間向共有房産公司繳納的日常雜費分攤金額與欠繳的餘額。

對于修改過後繼續實施的新政策,專門銷售豪宅和高檔房地産的達尼埃爾·菲奧集團董事長夏爾-馬利·若特拉表示,一筆傳統的買賣從雙方簽署銷售意向協議書起到最終簽訂買賣合同爲止,差不多要3周至4周。

“但隨著新法律的實行,從簽署銷售意向協議書起,就有許多證明文件要備齊,這需要多花3周至4周的時間。”達尼埃爾說。

基·奧蓋房地産中介集團的總經理法布裏斯·阿布拉罕也表示:“首先,共有房産管理公司(SYNDIC)完全未準備好按法律要求提供文件:最勤快的要花10天的時間交出這些文件,慢吞吞的或最不樂意辦事的公司則有可能拖上一個月。”

“這些意見都反映了現實問題。”Alvis指出,ALUR剛剛有意向實施的時候,很多房地産經紀業者已經對此表示一定的抗議,然而在實施之後,這些擔憂都成爲了事實。

“如今,巴黎還未正式實施,租房難、住房難的問題却已經更深一步。”Alvis表示,因爲市場因素,巴黎一直都存在住房難的問題,如果日後新政全面實施的話,無疑會在加長了合約時間的同時,拖累了程序進度。

“保證買主的安全而犧牲更多的時間成本,在我看來是非常不划算的。”Alvis直言。

市場“已經虛弱”

值得一提的是,ALUR開始在巴黎實施的因素也幷非官方說的那樣輕描淡寫。“民意”雖然是推動政策實施的部分因素,但絕對不可能是關鍵因素。

在巴西勒看來,法國政府國內樓市復蘇的期待,以及巴黎大區的二手房價格下跌成爲新政得到進一步推動的真正必要條件。

據瞭解,三年內,巴黎二手房價格下跌超過6%。2015年1月的下跌速度甚至加快了。2014年12月,巴黎房價跌破每平方米8000歐元門檻後,2015年1月每平方米跌至7930歐元,跌幅達2.8%。對于整個法國來說,這樣的情勢非常不妙。

對于如今的法國樓市,在外界看來,已然是趨于“虛弱”。那麽,新政實施究竟給目前的法國樓市帶來哪些影響呢?新政是爲了挽救市場而出臺的麽?

“挽救市場倒不至于。只是在某些程度上,規範了法國房地产市場。”巴西勒表示,時間成本的犧牲肯定會發揮一定作用,這些“繁文縟節”至少讓很多房地産市場的訴訟案能减少一些。

“政府或許覺得,有一個正規可靠的房地産市場環境,能够讓更多的投資者對法國樓市産生興趣。”Alvis指出,至于是否能够讓巴黎乃至法國房價復蘇,法規中的“最低參考價”在某些程度上保證了賣家們的收入和房價下跌的問題,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法規真正實施之後,獲得實質利益之前,雙方首先要面對的是複雜的手續和漫長的交易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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