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假結婚移民加拿大 大陸留學生險遭遣返

壹名中國留學生通過假結婚移民加拿大。壹年多以後,他離婚又再婚。但他再婚後,當初假結婚的事敗露,面臨被遣返回中國。他很後悔當年的假結婚,但希望能留在加國。在上訴時,第二任妻子懷孕,他不希望孩子壹出生就見不到爸爸。壹家人向法官求情。這名32歲的中國公民近日上訴成功,意味著他將有機會繼續留在加拿大。

內部文件顯示,2012年1月至9月期間,有3,279名中國公民通過結婚方式向加國政府遞交移民申請,拒簽率是15%

加國法院文件稱,2002年4月左右,中國公民李先生來加拿大留學。2003年11月,李先生為了獲得加拿大身份,與壹名加拿大公民結婚。2007年8月,他成為加國永久居民。16個月後,他辦理了離婚手續。

2012年1月,李先生再次步入婚姻殿堂。他的第二任妻子是華裔加國公民。加國邊境服務署(CBSA)懷疑他假結婚,並開始調查他。2012年6月,加拿大移民與難民委員會(IRBC)表示,李先生因假結婚不能再進入加拿大,並向他發出驅逐令(Removal order)。

第壹次上訴失敗

李先生承認自己以前假婚姻,但不願離開加拿大。他隨後到移民上訴部門(IAD)上訴,要求當局撤銷驅逐令。按移民部的規定,永久居民因造假被驅逐出境後,五年內不能回加拿大。

2014年,李先生的第二任妻子懷孕了,預產期是2014年10月。李先生表示,他如果離開加拿大,他的孩子和妻子將遇到很大困難。他請求政府看在孩子的份上,允許他留在加拿大。

移民上訴部門在2014年駁回了李先生的上訴,主要有3個原因。第壹,孩子還沒有出生。第二,假結婚是嚴重的違規行為,他壹手策劃了這個騙局。第三,他還沒有向他的雇主、父母、嶽父嶽母承認他以前的假結婚。

李先生第壹次上訴失敗後,又到法院上訴,還聘請了兩名律師。與上次不同的是,他不再要求當局撤銷驅逐令,而是要求法官從人道主義的角度為孩子 的健康成長考慮,給予他特殊照顧(Special relief)。 他告訴法官,如果他被迫離境,他的家人會很多年見不到他。

李太太在法院作證時說,她和丈夫是真結婚。如果她先生被迫離境,她會向移民部遞交申請,從而擔保他移民加拿大,估計這要花幾年時間。

第二次上訴成功

聯邦法官史歐爾(Michel Shore)近日作出判決:李先生上訴成功。法官要求移民上訴部門重新評估他的案子。理由是政府部門對他展開調查後,他壹直很配合。他承認自己以前假結婚,感到很後悔。他積極為加拿大社會做貢獻,每個月為社區義務服務數十個小時,就這樣堅持了好幾年。

通過《資訊自由法》獲得了加國邊境服務署(CBSA)的內部文件顯示:在2012年1月至9月期間,有3,279名中國公民向加國政府遞交申請,希望通過結婚的方式移民加拿大。他們的拒簽率是15%,這意味著壹些申請者假結婚。

移民部表示,假結婚的特點是壹旦被擔保的人獲得加拿大身份,這對夫妻就會很快分手。 這對真正的移民申請者很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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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資訊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