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底,在位于馬來西亞布城旅遊部召開的馬來西亞第二家園專題會議上,大馬政府官方宣布了將對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進行微調的決定。同時,官方對社會上一些針對馬來西亞第二家園政策的普遍看法進行了解釋。
會議中提到將要改變的一些信息包括:
將取消24歲以下年齡作爲主申請人的申請資格。鑒于從目前申請通過的統計調查顯示,24歲以下的申請人員中,有較多申請成功後在馬來西亞打工的情況,這與該項政策的初衷相悖。
將要求申請人的存款證明數額略高于此前公布的規定要求金額。目前,現階段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政策規定,50歲以下的外國申請者須在銀行擁有定存三個月以上金額50萬馬幣(約合100萬人民幣),50歲以上的外國申請者在銀行擁有定存三個月以上金額35萬馬幣(約合70萬人民幣)。
將增加對申請者提交的無犯罪記錄證明材料的審核環節。具體的調查和審核方法將由第二家園管理中心靈活運用。
將在2014年重新啓用第二家園申請者在馬來西亞居住所用的身份卡。在制作這個身份卡的時候,中心會要求第二家園申請者提供一個常住的地址。
關于對第二家園申請者父母的依親簽證,將有可能自2014年起,把原來的半年一簽改變成一年一簽。
會議舉辦方還對社會上針對第二家園政策的一些普遍性言論做出解釋。
發言人著重解釋了爲什麽會對來自中國、伊朗、巴基斯坦、孟加拉國等四國的文件審核更加嚴厲。發言人說,上述國家的申請者中被查出有大量的假文件。因此,中國申請者獲得審批通過的周期在較長一段時間會被相應延長。
此外,發言人還對馬來西亞房産新政下的第二家園申請者購房優惠,以及嚴禁低價競爭降低服務質量,和返簽信申請系統重新上線等做出了解釋,通報了有關情況。
上述會議內容看出,以後的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政策會逐步朝著越來越規範,門檻越來越高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