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配偶移民監新政1月11日上線

據《英國僑報》報導,近日,英國移民局出具了一份最新的法案調整,整整75頁的法案調整,意味著這次的調整並不只是蜻蜓點水,而是涉及了重大的調整。

最新的移民法修改草案涉及方面包含計分積點制簽證、家庭類簽證、訪問簽證、永居等多個方面。與華人息息相關的,當屬計點積分制下的陪伴簽證的居住要求。

在草案中,內政部聲明將在移民319E部分加入對申請人家屬每12個月離境不得超過180天的規定。

回到現行的移民條例中不難發現,319E部分涵蓋了計分制系統中所有類型的簽證:

 T1 Investor visa

 T1 Entrepreneur visa

 T1 Exceptional Talent visa

 T2 working visa等

再看內政部具體變動的部分319E(d)(ii)(c),主要集中在計分制簽證陪伴的家屬永居要求上。在經過幾次的變動後,內政部最終確認了所有通過5年陪伴申請永居的家屬的離境要求:每年不得超過180天。

新法案將從2018111日起實施。

對於此次移民法針對陪伴簽證的修改,UIVC英國移民簽證中心資深移民律師Tanya Wang給到的解讀如下:

1、因內政部明確規定新政不回溯,因此新法案對於目前已經申請,成功取得首次簽證、已移居英國的申請者不受影響。

2、未在2018年1月11日之前遞交首次申請的客戶,配偶需要跟主申請人一樣按照每年不得離境180天來計算。

3、未在2018年1月11日之前遞交續簽申請的客戶,在續簽時,配偶將要在第四年及第五年按照每年離境不超過180天來計算,才能在第五年年底申請永居。

雖然內政部才剛向留學生發糖,增加23所高校放寬留學生簽證,吸引更多國際優秀人才留在英國就業。

但自保守黨執政上臺,移民政策的收緊依然是大勢所趨。新政實施,之前的一人申請,全家得永居的政策將一去不復返。

英國將在2019年3月份正式脫歐,內政部也繼續緊鑼密鼓地調整修改移民法,進一步收緊移民政策。Tanya Wang建議有意移民英國的客戶把握八字方針:抓緊行動,理性對待。

轉載:《英國僑報》

責任編輯:Lisa Z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