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房產稅怎麼收?太糾結!

新西蘭政府提出,除家庭住房和主要居所外,出售兩年內購買的房產獲利須上稅。

新西蘭房產稅怎麼收?太糾結!
新西蘭政府提出,除家庭住房和主要居所外,出售兩年內購買的房產獲利須上稅。

法律提案將要求所有投資者,包括海外投資者,在購置房產前必須擁有一個新西蘭稅號(IRD number)和一個新西蘭銀行賬戶。

澳大利亞和新西蘭註冊會計師協會稅務小組負責人Peter Vial告訴國會特別委員會,政府應清楚地闡明「主要住房」的含義。

「主要住房的豁免申請有不確定性,如今很多人有不止一處主要住房,比如一對夫婦可能一個在基督城(Christchurch)上班,另一個在奧克蘭(Auckland)生活。」Peter Vial稱他所在的協會支持這項提案。

投資者有話說

房地產投資者們稱,新西蘭政府應當將提案改為向買下不到一年就出售的「投機」房徵稅。

房地產投資聯合會(Property Investors Federation)對國會特別委員會說,新西兰房产交易税的兩年期限會傷害到很多真誠的投資者。

該聯合會的首席執行官Andrew King表示,一年的期限既足以打擊炒房投機者,又不至於損害那些想將物業出租的真誠投資者。「房地產交易人和投機者不想找租客,他們想盡快處理掉這些房產,」Andrew King說。「持有房產的成本很高,這會減少他們的收益。所以大部分——我認為甚至是所有交易人和投機者都能囊括在一年期限裡。」

Andrew King還表示,該聯會支持所有海外投資者必須提供新西蘭稅號和銀行賬號的政策,他認為這樣有助於瞭解海外投資者是不是一個重大的憂患。

提案細節

  • 自2015年10月1日起,出售兩年內購買的住房,所得盈利必須交稅。
  • 新規不適用於家庭住房、遺產繼承房或一段關係中財產處理所導致的清償轉讓。
  • 不同於目前的體制,新法將不依賴於證明賣方獲取資本利得的意圖。
  • 新法規要求非新西蘭籍的買家和賣家提供其本國稅號及個人身份證明,如護照等。
  • 海外投資者必須有一個新西蘭稅號和開設一個新西蘭銀行賬號。

本文系居外網度獨家稿件,未經授權,不得轉載,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關注居外網官方微信:居外資訊(juwai-com),每日閱讀精選海外文章。
(點擊下一頁,查看英文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