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因违反《移民法》被取消居留身分而遭勒令离境人数逐渐增加,本报自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BSA)取得最新统计显示,去年1月至11月,已有417人被勒令离境,其中九成是未遵守签证规定的留学生或是持工作签证人士,当中又以留学生佔绝大多数。
未遵守签证规定是签证被取消、被勒令限时离境的最主要原因,约佔所有原因的九成。CBSA统计显示,2013年,总共有503名中国公民因各类原因被勒令离境,当中455人属于未遵守签证规定;2014年截至11月统计,显示被勒令离境的中国公民有417人;而在2004年未遵守签证规定的中国公民人数而被下令离境的只有149人。
移民部发言人勒萨热(Sonia Lesage)指出,多数被勒令离境的中国公民是留学生,而他们签证被取消的主要原因是触犯兼职学生不能打工的规定,又或者是签证到期前未提出延签申请,以致丧失合法居留身分。
她又反驳一些留学顾问的话,这些顾问在网上声称,留学生必须拥有全职学生身分才能保持学生签证,对此,勒萨热强调,不管中国留学生在本地是全职学生,又或者是兼职学生,均能够持有学生签证,即使一些学生刚来大温时是全职学习,后来因為学业表现不佳,又或者是其他个人理由转為兼职学习,也能够继续保有原来的学生签证,且不需要通知移民部。
不过,她接着说,有些学生却忽略了一些规定,只有全职学生可以合法在校内或校外打工,但如果本来是全职,后来已是兼职学生,即不能再以学生签证于校内外打工,他们若想打工,必须另外向移民部申请工作签证,除非取得工作签证才能继续打工。
至于留学生未注意签证到期时间,未在签证到期之前提出延签申请,则是另一导致留学生被勒令离境的原因。
勒萨热提醒,不管是持学生签证或是工作签证的人士,均必须在签证未到期前提出延签申请,任何人只要签证到期,之后已无资格提出延签申请,也就是,他们已不能再提出正常延签申请。
她说,签证到期前未申请、但仍想继续留在加拿大的中国留学生,只能在90天内,提出「恢復身分(restoration of status)的申请,该申请不同于延签申请,申请手续较复杂,若申请被拒即必须离境。
勒萨热说,移民部為让留学生了解签证规定,在网上提供大量讯息,她希望留学生能经常上网查询讯息,以免对规定產生混淆。
CBSA发言人贝利(Esme Bailey)指出,外国学生签证到期又未延签,即被列入勒令离境名单,CBSA会立即通知他们要求主动离境,若他们未採取任何法律途径,又不配合离境,CBSA将派员执行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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