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投資者如何在加拿大賣房?加拿大律師指點迷津

在上兩期中,我已介紹了如何在加拿大購房以及在房屋買賣過程中會遇到額外費用的問題。本期,我想交中國投資者如何在加拿大買房。衆所周知,在房産投資中,除了出租房屋能獲取投資回報外,出售同樣也是一個立竿見影的方式,只要投資者在適當的時機出手。

無論在哪個國家,稅,一定會讓海外投資者感到頭疼,難以理解。以下我將來分析有關在賣房時會遇到的稅務問題。

非加拿大居民在加拿大出售房地産時,所有的資本收益都需要支付稅款。正常的加拿大稅率爲收益的50%。但是,非居民需要在出售前繳納稅款的預估值,相當于收益的25%。

這一部分稅款由賣方的律師保留到加拿大稅務局(CRA)下發本房産出售的清關證書。付款後,當買賣合同的所有條件都移除之後,加拿大稅務局會給賣家發出清關證書。證書發放周期通常爲6~8周。如果沒有取得證書,買方將無法繼續交易,同時還需扣留25~50%的房款。

房貸于截止日期之前轉移到賣方的律師,然後給賣家,隨後再將房産證轉移到買方名下。

賣方如果不是加拿大公民,則應提交交易進行當年的加拿大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應該會收到已繳稅款的部分退款。加拿大房地産稅取决于房産主要用于居住還是用于出租。如果它被用來作爲出租物業,必須支付非居民稅,爲租客支付的總租金的25%。但是,如果雇用了專業的物業經理,經理將根據法律規定代扣25%的租金,也就是說,只需要上報給稅務局75%的租金收入。然後在次年3月31日之前,物業經理髮出NR4表格,那麽業主就有權提交加拿大報稅的材料。納稅申報必須于6月30日前發出。

許多國家,如美國與加拿大有稅務條約,這是爲了防止公民受到二次徵稅。建議在賣房前,先向加拿大稅務會計師諮詢獲取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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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ig Doherty解析加拿大房産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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