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交易是以買家和賣家之間的誠信為基礎的。然而,個別的賣家在地產交易中卻並不十分“禮貌”,時常會聽到買家到RECO投訴說在他們的Offer被賣家接受後,發現房屋內部被改動或損壞,或是因自然原因在交房期前房屋受到一定的損壞,又或是在交接日發現賣家在房屋內留了很多沒有搬走的垃圾。這另很多買家感到非常沮喪。
最近一位買家向RECO投訴說,他們購買的物業的地毯在最後一次看房到交接日之間發生了損壞,導致買家花費數千加幣的費用去維修。他們本有權將賣家告上法庭,但是考慮到將可能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最終還是放棄了。
在這種情況下,買家的地產經紀並沒有過錯,但是作為買家的地產經紀仍然可以采取主動的措施確保買家免受此類情況的影響,也可以同時提高自己的服務水平。
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在這種情況發生時,保護買家的三個方法:
1.Insert protective clauses in the offer. (在Offer中插入保護條款)
在Offer中為買家添加保護條款,如果房屋或其內部包含的一些項目發生重大變化或損壞,要求賣方將房屋恢復至原狀或賠付買家相應的修理費用。
Offer中還應包含一個條款,允許買家在實際交接日之前進入房內查看並確認房屋的情況是否與之前看房時相符,或賣方是否已完成商議好的維修。關於交房日前進入物業檢查的次數可按買家需求來定,一般1-2次。
2.Take pictures and document the model and serial numbers for the appliances and other chattels and fixtures(拍照,列清單)
對Offer中包含的一些家具、裝潢、電器等拍照並列清單,也可以記錄家具和電器的序列號以免賣家之後用其他不同型號的物品替換。
3.With a lawyer’s help, negotiate a holdback(在律師的幫助下扣留賣方一定的維修費)
在律師的幫助下,可以扣留賣家一部分費用例如500-1000加幣,只有買家在收房滿意後,才會返還給賣方。如果在收房後發現房屋內有損壞或改變,買方可將這筆費用作為維修費使用。
買房是大多數人一生最重要的交易。買方地產經紀作為專業人士應該幫助買家通過預測潛在問題並采取保護措施保護買家利益,同時也可以展現專業精神並提高客戶服務滿意度。
責編:Adam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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