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導,美國佛州日前通過控槍法案,上調控槍年齡,這一簽署意義重大。不過,擁槍利益集團組織——全美步槍協會立即對此表示反對,並提出上訴。該法案將購買步槍的最低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並創造了武器銷售的3天等待期。同時它還創建了一個所謂的“監護人”計劃,使參與地區的教師和其他學校僱員在完成執法培訓後攜帶手槍。
報導稱,全美步槍協會(NRA)對美國佛羅里達州的控槍法案提出起訴。全美步槍協會在陳述起訴理由時稱,新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該修正案保障美國公民有權持槍。
該組織旨在阻止佛羅里達州新法生效。全美步槍協會稱,如果實施,該法就是因一名精神錯亂的個人行為而懲罰所有守法的槍支購買者。該法案還規定,佛羅里達州學校工作人員未來將被允許攜帶槍支,以起威嚇作用。
制定新法是對上月在帕克蘭(Parkland)發生的槍擊事件做出的反應。一名19歲青年在當地一所高中射殺了總共17人,其中多名學生。槍手是合法購得作案武器的。
目前,美國至少還有其他六州允許公立學校員工持槍工作,包括佐治亞州、堪薩斯州、南達科他州、田納西州、德克薩斯州和懷俄明州。
但美國步槍協會依然對這一法案表示不滿。在法案簽署的幾小時後,步槍協會就將佛州政府告上法庭,稱禁止21歲以下成年人購槍的規定“不合憲法”,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二和第十四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