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撤籍新规引发公愤 百万移民或将沦为“二等公民”

联邦政府通过的C-24号新公民法案如今越闹越凶,加拿大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以及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联合于20日,就新公民法案展开宪政提出质疑,认为该项联邦法律将100万加拿大公民贬低为次等地位。

联邦政府已展开撤销某些公民的程序

加拿大新的公民法C-24法案自6月19日正式实施以来,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执行主任白特森(Josh Paterson)指出,目前已有逾11万人签署一项名为”改变组织“(Change.org)的请愿活动,尽管民众强烈抗议,但新公民法案中的剥夺公民权条款却仍旧成为法律,联邦政府更已经悄悄地展开撤销某些公民的程序。

白特森称,所有加拿大公民权均应一致,不应因公民的原籍而有所区别,但新公民法却将公民一分为二,成为可失去公民权与不会失去公民权两类,因而破坏公民权,成为反移民、反加拿大人和反民主的法案。

百万人沦为次等公民 公民团体抗议新法

世界日报报道,尽管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强调C-24公民改革法旨在强化公民权价值,并未限制新公民的迁徙自由。但有学者专家指法案将创造”二等公民“与强化加拿大公民权价值的原意背道而驰。

代表全国3万7千名律师的加拿大大律师公会(Canadian Bar Association)曾批评C-24号公民法违反宪法、违反国际公约和严重侵犯人权。

8月20日,加拿大卑诗省公民自由协会以及加拿大难民律师协会也联合起来,就新公民法案展开宪政提出质疑,认为该项联邦法律将100万加拿大公民贬低为次等地位。

刚入籍的新加拿大人有撤籍的危险

大华网报道,该项诉讼辩称新公民法在C-24法案通过后生效,该项新法案创造出双重而不公平的公民权,特别是对于双重国籍有所歧视,包括在加国或海外出生的公民,以及归化入籍的公民在内。与其他加国公民相较,这些公民如今有更多公民权的限制,就只因为这些公民本身,或其双亲或祖先在其他国家出生所致。

在新公民法案下,这些加国公民在本国或海外,包括在毫无合法诉讼程序或法规的国家内,一旦某些严重犯行被定罪后,公民便可能遭加国政府撤销。

此外,在C-24法案通过后,刚入籍成为公民的新加拿大人,如因工作、就学或家庭原因迁至国外,也可能因此而失去公民资格,但其他的加拿大人却不致如此容易遭到撤籍。

新公民法创造出二等公民被控告违宪

对移民入籍程序进行彻底改革的加拿大联邦移民法案C-24法案引发强烈抗议,在一名多伦多律师上庭挑战该法案失败一年后,两个利益团体入禀法院向该法案提出违宪挑战,指该法违背平等核心价值观。

两个法律利益团体最近入禀加拿大联邦法院,向联邦保守党政府的新公民法提出违宪挑战,指该法“反移民、反加国、反民主并违反宪法”。

群情激愤 移民部嘴硬∶未限制公民迁徙自由

面对法律界人士质疑,加拿大联邦移民部强调,C-24公民改革法目的在强化公民权价值,并没有限制公民的迁徙自由,拥有双重国籍的公民,将来仍可自由进出国门,前往其他国家居住、就学或工作。

移民部全国总部发言人兰娜(Amanda Lannan)在回应本报询问时强调,移民部今年2月提出C-24公民改革法,主要目的是强化及改善公民系统的完整性(integrity),并未限制公民自由迁徙权利,新法实施后,拥有双重国籍者与本土出生的公民一样,可自由进出国门。不过若证实无意在加国居留,移民部可拒绝申请入籍。

她说政府提高公民申请门槛是为了反映公民权的真正价值,并让新公民有更充裕时间来融入加拿大的生活。新法要求入籍申请人声明“居留意愿” (intent to reside),并不妨碍他们入籍后前往海外就学或工作,而是为了凸显公民权应颁给有意以加拿大为家者。此举有助深化申请人与加拿大的连结,避免成为“纸上公民”(citizens of convenience)。

因此入籍过程中,申请人若表明无意在加拿大居留,或官员接获明确事证,显示申请人入籍后无意以加拿大为家,那他们的申请将遭拒绝。

许多律师认为新法将公民分为两级(two classes),有违宪之虞。兰娜重申,“居留意愿”条款未限制新公民的迁徙自由,而是为了强化公民权只发给有意以加拿大做为永久居住地者。

但她强调,撤销公民权机制是强化公民权价值,改善系统完整的重要工具,新法规定政府在某些情况下可撤销双重国籍者的公民权或禁止永久居民入籍,例如加入武装团体与加拿大为敌,或涉及恐怖罪行、叛国及间谍罪而遭判刑者。

她说移民部长亚历山大(Chris Alexander)4月28日出席国会移民常设委员会听证时已就此做出回应,移民部相信C-24法案内容完全符合宪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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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加拿大华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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