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移民部撤籍新規引發公憤 百萬移民或將淪為“二等公民”

聯邦政府通過的C-24號新公民法案如今越鬧越凶,加拿大卑詩省公民自由協會以及加拿大難民律師協會聯合於20日,就新公民法案展開憲政提出質疑,認為該項聯邦法律將100萬加拿大公民貶低為次等地位。

聯邦政府已展開撤銷某些公民的程式

加拿大新的公民法C-24法案自6月19日正式實施以來,卑詩省公民自由協會執行主任白特森(Josh Paterson)指出,目前已有逾11萬人簽署一項名為”改變組織“(Change.org)的請願活動,儘管民眾強烈抗議,但新公民法案中的剝奪公民權條款卻仍舊成為法律,聯邦政府更已經悄悄地展開撤銷某些公民的程式。

白特森稱,所有加拿大公民權均應一致,不應因公民的原籍而有所區別,但新公民法卻將公民一分為二,成為可失去公民權與不會失去公民權兩類,因而破壞公民權,成為反移民、反加拿大人和反民主的法案。

百萬人淪為次等公民 公民團體抗議新法

世界日報報導,儘管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強調C-24公民改革法旨在強化公民權價值,並未限制新公民的遷徙自由。但有學者專家指法案將創造”二等公民“與強化加拿大公民權價值的原意背道而馳。

代表全國3萬7千名律師的加拿大大律師公會(Canadian Bar Association)曾批評C-24號公民法違反憲法、違反國際公約和嚴重侵犯人權。

8月20日,加拿大卑詩省公民自由協會以及加拿大難民律師協會也聯合起來,就新公民法案展開憲政提出質疑,認為該項聯邦法律將100萬加拿大公民貶低為次等地位。

剛入籍的新加拿大人有撤籍的危險

大華網報導,該項訴訟辯稱新公民法在C-24法案通過後生效,該項新法案創造出雙重而不公平的公民權,特別是對於雙重國籍有所歧視,包括在加國或海外出生的公民,以及歸化入籍的公民在內。與其他加國公民相較,這些公民如今有更多公民權的限制,就只因為這些公民本身,或其雙親或祖先在其他國家出生所致。

在新公民法案下,這些加國公民在本國或海外,包括在毫無合法訴訟程式或法規的國家內,一旦某些嚴重犯行被定罪後,公民便可能遭加國政府撤銷。

此外,在C-24法案通過後,剛入籍成為公民的新加拿大人,如因工作、就學或家庭原因遷至國外,也可能因此而失去公民資格,但其他的加拿大人卻不致如此容易遭到撤籍。

新公民法創造出二等公民被控告違憲

對移民入籍程式進行徹底改革的加拿大聯邦移民法案C-24法案引發強烈抗議,在一名多倫多律師上庭挑戰該法案失敗一年後,兩個利益團體入稟法院向該法案提出違憲挑戰,指該法違背平等核心價值觀。

兩個法律利益團體最近入稟加拿大聯邦法院,向聯邦保守黨政府的新公民法提出違憲挑戰,指該法“反移民、反加國、反民主並違反憲法”。

群情激憤 移民部嘴硬∶未限制公民遷徙自由

面對法律界人士質疑,加拿大聯邦移民部強調,C-24公民改革法目的在強化公民權價值,並沒有限制公民的遷徙自由,擁有雙重國籍的公民,將來仍可自由進出國門,前往其他國家居住、就學或工作。

移民部全國總部發言人蘭娜(Amanda Lannan)在回應本報詢問時強調,移民部今年2月提出C-24公民改革法,主要目的是強化及改善公民系統的完整性(integrity),並未限制公民自由遷徙權利,新法實施後,擁有雙重國籍者與本土出生的公民一樣,可自由進出國門。不過若證實無意在加國居留,移民部可拒絕申請入籍。

她說政府提高公民申請門檻是為了反映公民權的真正價值,並讓新公民有更充裕時間來融入加拿大的生活。新法要求入籍申請人聲明“居留意願” (intent to reside),並不妨礙他們入籍後前往海外就學或工作,而是為了凸顯公民權應頒給有意以加拿大為家者。此舉有助深化申請人與加拿大的連結,避免成為“紙上公民”(citizens of convenience)。

因此入籍過程中,申請人若表明無意在加拿大居留,或官員接獲明確事證,顯示申請人入籍後無意以加拿大為家,那他們的申請將遭拒絕。

許多律師認為新法將公民分為兩級(two classes),有違憲之虞。蘭娜重申,“居留意願”條款未限制新公民的遷徙自由,而是為了強化公民權只發給有意以加拿大做為永久居住地者。

但她強調,撤銷公民權機制是強化公民權價值,改善系統完整的重要工具,新法規定政府在某些情況下可撤銷雙重國籍者的公民權或禁止永久居民入籍,例如加入武裝團體與加拿大為敵,或涉及恐怖罪行、叛國及間諜罪而遭判刑者。

她說移民部長亞曆山大(Chris Alexander)4月28日出席國會移民常設委員會聽證時已就此做出回應,移民部相信C-24法案內容完全符合憲法要求。

歡迎前往加拿大移民指南

(據加拿大華人網)

Leave a Rep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