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澳洲房産 有三類産權可不要搞錯了!

澳大利亞州承認土地私有制,大部分地區都認可業主對于物業永久的擁有權。目前澳大利亞住宅大致分爲托倫斯所有權(Torrens Title),分契式所有權(Strata Title),社區所有權(Community Title)以及公司所有權(Company Title)。那麽這些所有權有何不同呢?

  • 托倫斯所有權(Torrens Title)

托倫斯所有權系統在1858年由南澳殖民總理羅伯特∙托倫斯引入南澳的,幷在1863年1月1日引入新南威爾士州。該系統通過對房屋所有權的登記進行轉讓過戶的交易,簡化了土地交易的程序以及對于所有權的認證。托倫斯所有權證書簡單可靠(即通常所說的“房産證”),證書上僅僅包括業主姓名,土地物業抵押的情况,及某些特別的說明。此類型物業簡單通俗來說,就是一整塊地分割好、獨立的地皮,目前市面上大部分街道上的獨立房屋(House)都屬于托倫斯所有權,也就是說,土地是屬￿所有人的。

購買托倫斯所有權的土地後,業主需要自己負責土地和房屋的維修和管理工作。業主也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對于房屋進行推倒重建或是加建。買家在購買托倫斯所有權的物業時,應當確認前房主是否有違建設施。因爲一旦物業轉讓至買家名下,違建設施的風險就全部轉移至買家。一旦被當地政府發現,買家就要承擔罰款、推倒違建築等政府命令。相應的,如果買家有意購地後進行重建或加建,則在購買物業前應當充分瞭解當地政府對于房屋建設的限制和要求(例如房屋的高度限制、用料限制、面積限制等),以免得不償失。

  • 分契式所有權(Strata Title

分契式所有權是另外一種物業所有權的形式,比較常見的爲公寓房或連體別墅等。業主對土地幷無所有權,相反只是購買了土地上一個以水平和垂直劃分的有限空間幷獲得該空間房産的所有權。由于一塊土地可以分成2至上百個分契空間,幷産生許多公用設施(如外墻、過道、電梯等),需要所有業主共同維護。一般會交給專業的分契管理物業公司打理,業主每季度繳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

除了政府頒布的法律法規外,每個物業大樓的業主團體對于分契管理也都會有不同的規定,對于業主來說,限制相應也較大。由于大樓結構屬￿業主團體,因此分契式物業的業主不可隨意對自己的房屋進行改造或裝修。一旦被發現未經允許,業主擅自對房屋結構進行改動,將會面臨嚴重的後果(例如罰款、恢復原樣或是訴訟等)。但相應的,分契管理物業公司會負責大樓日常的清潔及維護,爲業主省去不少煩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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