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公布新规定,悉尼部分郊区的新公寓街区可以配备少于当前要求的停车位

新州調整公寓規定:開發商可減少車位

《悉尼先驅晨報》報道稱,根據新州政府6月19日公布的規定,悉尼部分郊區的新公寓街區可以配備少於當前要求的停車位。不過,這個改動沒有前規劃廳廳長高華德(Pru Goward)提出的方案那麼大力度,並未允許開發商在沒有任何路外停車位的情況下於火車站附近興建公寓。

公布悉尼公寓街區最新規劃政策及設計指導意見的規劃廳廳長斯托克斯(Rob Stokes)試圖提升公寓開發的吸引力。他在發言中說道:“我們得向社區證明,當住宅供給多樣性中需要密度這一組成部分時,我們就得去做好密度這個問題。”
 
為此,新州政府最新的悉尼公寓開發設計指引很大程度上保留了住宅大小、燈光及通風設備等方面現有的標准。指導意見還可能允許開發商打造單元房街區時提供數量低於地方議會當前要求的停車位。
 
新政策要求開發商按照道路和海事服務局(Roads and Maritime Services)的規定或市議會的規劃供應停車位。許多內城區市議會,包括悉尼市議會(City of Sydney),在停車位數量方面的要求比道路和海事服務局的少,這意味著新指引的影響不大。但在博塔尼(Botany)和希爾斯郡(Hills Shire)等許多區域,新政策將允許開發商提供少於當前要求的停車位。
 
新州政府公布新規定,悉尼部分郊區的新公寓街區可以配備少於當前要求的停車位
博塔尼的市長基尼利(Ben Keneally)說:“這項政策將對擁堵的交通及數量本就有限的停車位造成進一步的壓力。”不過,新指引總體得到開發商及其他地方政府的認可。
悉尼市長摩雅(Clover Moore)說:“我對廳長加強公寓設計及建設的指引表示歡迎。這些改變有助於確保新公寓在有恰當便利設施的情況下得到建造。這意味著睡房和天花板高度的大小最小化,有許多自然光和儲存空間,以及能享受到陽台及庭院等開放空間。”
 
大型地產開發商代表組織Urban Taskforce的CEO約翰遜(Chris Johnson)表示,改動令可負擔性和舒適性之間達成了不錯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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