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開發商來說,能在私有土地上進行公租屋項目開發將更具吸引力。但開發商希望政府能在之前每套房價上限70萬銖的基礎上再提高20萬銖,至每套90萬銖。
而陶豪戶型(聯排屋)報價則應該從之前的90萬銖/套,增加到150萬銖。如果政府認可上述報價,他保障地產開發商完全可以在離市區不願的地方按要求開發出響應戶型。
“首先,政府必須承認地價上漲這個事實。”阿提說。
其次,政府還必須調整公租屋適用人群的要求。原定月入15000-20000銖的市民,應該提高到20000-25000銖/月。
當然如果政府希望在皇家土地上進行公租屋開發,開發商也完全可以實現。但希望政府能夠將租期從目前的30年提高到99年。因為30年時間太短,商業開發吸引力不足。
另外,他還向政府提議,向公租屋戶提供免收預定金,同時向開發商給予3.3%的商業稅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