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外资审查委员会(FIRB)主席在澳洲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的年度会议上坦承,外国人违规在澳洲购买房产乃“防不胜防”,该委员会发现违规案例的能力“非常有限”,其建议成立交易登记中心,由澳洲税务局(ATO)掌管,并由各省、行政区土地管理办公室支持来完成。
澳洲政策规定,外国人只能购买澳洲新屋,不可购置成屋,除非他们是澳洲的临时居民,做暂住之用。那么在他们离开澳洲时,必须卖掉房产。
澳外资审查委员会主席威尔森(Brian Wilson)说:“目前澳洲约有1100万个房产,每年易主约60万个。不可避免的,其中会有一些违规的交易。但是我们机构发现这些违规交易、并接下去处理的能力太有限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该委员会提出了很多建议,包括成立一个全国性的交易登记,并设立民事和刑事处罚条例、以及设一大笔申请费等。目前联邦财政部正在就这些建议展开谘询。
威尔森说:“目前本委员会和联邦财政部只能处理摆到我们面前的案例。我们所需的是一个自动化数据管理中心,来帮助识别这些违规交易。”
目前正在酝酿把这个登记中心的职责交由澳洲税局来管理。“对管理大量数据来说,税务局比财政部合适,财政部更多的是一个政策机构。”
威尔森说这个登记中心的建议得到了“广泛支持”,但需要各省、行政区土地管理办公室的支持。
目前昆州是全国唯一一个会询问买家是否为外国人的省份。“这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但我有信心这将摆上澳洲政府理事会(COAG)的议程。”威尔森说。
澳洲外资审查委员会认为澳洲打击外国买家违规交易的能力有限3月早些时候,联邦财长霍基(Joe Hockey)宣布出售被中国第15首富非法购买的价值3900万澳元的派珀角(Point Piper)豪宅。当时霍基说,他在给外国买家“通知”,会有更多的打击非法交易的情况。但迄今为止对违规购房者的查处率仍较低,可能一些外国买家仍愿意来澳“赌一把”。
威尔森说:“目前我们已经威胁强迫撤资和可能导致坐牢的刑事起诉,但障碍是刑事起诉的证据要求非常高,这个过程需要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从来没有人因为非法外国房地产投资案在澳洲被关押。“我们提议的是要有一个成熟的民事处罚机制,能够让执法者易于执法。”
威尔森说,希望监督机构能有更大权利来剥夺违规购房者的经济利益,而不受满足认罪条件的阻碍。“当然在非常极端的情形下,还需走定罪的程序。”
威尔森说这些建议在房产界收到了不同的反馈。“有的房产商说不想看到实施民事制裁,而有的认同需有一个更严厉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