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新州政府已經尷尬地被迫再次推遲實施一項有關游泳池住戶賣房的安全法規。根據該法規,擁有游泳池的戶主必須在其游泳池符合安全標准的情況下,才能出售或出租自己的房產。
根據新州政府之前的規定,自今年4月29日起,有游泳池或水療泳池的住戶如想出售或出租自己的房產,必須擁有一個在政府注冊的游泳池狀況登記證明,並通過一項游泳池安全評估。據悉,新州皇家救生中心(RLS)已為提醒消費者這一變化准備了一個廣告宣傳活動。
據了解導致地方政府廳廳長圖爾(Paul Toole)宣布推遲執行該法規,是因為游泳池安全檢查人員的極度短缺,從而會影響到游泳池業主們合法出售或出租他們的房產,並抑制澳洲房地產市場的發展。
這是新州政府第二次不得不從實施該法律的邊緣撤出。2012年一名兩歲的男孩在游泳池中被淹死後,省政府在2013年4月制定了游泳池戶主必須強制注冊的規定。但通過泳池安全檢查才能出售或出租房產的法規實施,在2014年被推延了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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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影子地方廳廳長考茲斯(Sophie Cotsis)表示,政府沒有對地方政府或其它官僚機構進行改革,“他們沒有合理的規劃,不充分的計劃和推遲實施法規正在將生命置於危險中。”
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人在游泳池安全檢查方面獲得專業人士的認證書。僅在上星期,政府才指定了一個游泳池安全檢查的培訓機構。地方政府可以對游泳池的安全進行檢查,但是由於費用有限,他們缺乏承擔這項檢查工作的動力。
圖爾說,政府推延執行此法規以應對來自業界的反饋。據游泳池與水療聯盟估計,新州有不到三分之一的住宅擁有一個游泳池或水療泳池。有約90%的游泳池不符合安全標准。該機構說,政府只允許一些經選擇的專業人士對游泳池進行安全檢查,如持執照的游泳池建築商、住房建築商和結構建設園藝工。格思裡說,很難吸引高素質的建築商找時間進行檢查,“我們聽說,檢查的費用達850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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