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發布投資移民新政,都有哪些新要求?

 

2019年3月7日發布了一份長達294頁關於移民政策變化的新聲明,涉及包括投資移民和歐盟公民等很多方面。關於200萬英鎊投資移民,一向為中國高凈值人群關註,都有哪些新變化?

資金要求:200萬英鎊資產須持有2年

根據新的投資移民項目規則,申請人需要證明他們已經持有至少2年的200萬英鎊投資資金。

目前,如果投資者持有200萬英鎊超過90天則無需證明其資金來源,如投資者持有的200萬資產不足90天,則需提供資金來源。

不過在實踐中,新的2年規則對大多數合法且真實的投資者來說幾乎沒有什麽區別。200萬英鎊約合1760萬人民幣;對於高凈值人群而言並不算大數目。

要求投資移民申請人在申請前在英國的銀行有賬戶,以便銀行開戶時候就對申請人進行過背景調查。

新的獨立審計要求

與現行政策相比,200萬英鎊投資款的合規審計更加嚴格,申請人被要求對其財務和商業利益進行全面審計,審計必須由受英國監管的審計公司執行,而且這些公司與投資者無利益關系。 

獨立的受監管審計師將評估申請人的財務和商業利益,並檢查申請人是否已控制其資金2年。

目前還不清楚審計將如何付諸實踐。BBC建議內政部將任命一名獨立審計員審核所有申請,而《衛報》則建議申請人自己需要提供審計報告。

投資標的選擇: 

活躍和交易中的英國公司。

“活躍和交易中的”公司的定義也在收緊,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 在英國有註冊地址

  • 在英國稅務和海關總署註冊並繳納公司稅和員工報稅稅務系統

  • 擁有賬戶和英國商業銀行賬戶以表明該公司商品或服務的定期交易;

  • 至少有兩名在英國的雇員且不是其董事。

內政部表示,政府將支持集中投資,以支持對英國有“明顯經濟效益”的項目,如支持中小企業。

與目前的政策相同,貸款給非交易或休眠公司或購買股份不被視為合格投資。

此外,原有的企業家移民項目(Graduate Entrepreneur和Entrepreneur)將被初創企業移民和創新者移民兩個類別取代,該類新簽證英語要求提高至5.5,投資門檻降至5萬英鎊,投資企業需獲得政府機構擔保,最快三年轉永居。

新法案將於原定脫歐日3月29日(或1周後的4月6日)起執行

傳統200萬英鎊(Tie 1)的申請可延期至2019年7月5日。

消息來源:英國政府官網、BBC、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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