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屋租户人数顶限调整 四房式或更大组屋最多只能租六人 | 新加坡

組屋租戶人數頂限調整 四房式或更大組屋最多只能租六人 | 新加坡

新加坡租房政策有調整:建屋發展局調整組屋租戶人數頂限,從2018年5月1日起,四房或更大間的政府組屋單位,最多只能出租給六個人。此外,想出租建屋局店屋住宿空間的店主和租戶都必須在開始租約前,先取得建屋局的同意。

建屋局今天發文告表示,若出租整間單位,原本最多可租給九個人的四房或更大間的組屋單位,在新條例下最多只能租給六個人;而三房和一、二房組屋的租戶人數頂限則依然保持為六人和四人。

而若僅出租房間,包含屋主和原有住在單位裡的人在內,四房或更大間的單位同樣不能住超過六人,其餘房型的住戶人數限制則保持不變。

設有三房式或更大住宿空間的建屋局店屋,租戶人數也從八人下調至六人。設有一和二房式住宿空間的店屋,限制則維持在四人。

所有在今年5月1日後所提交的新申請或更新申請都必須遵守此條例,而在5月1日前被批准的申請,如果出現租戶更動時也需遵守新限制。

當局表示,這麼做是為了減少組屋過於擁擠所帶來的不便,維持良好的生活環境。這也和市區重建局規定私人住宅單位最多只能出租給六人的條例一致。

出租居住空間和臥室時 需先得到建屋局同意

另外,從5月1日起所有組屋屋主、店屋屋主及租戶都需在租期開始前得到建屋局的批准,方能出租住宿空間或房間。目前,只有組屋屋主在出租整間單位時才需這麼做。

建屋局表示,這一措施將有助於確保在租期開始前,滿足相關資格條件。

 

來源:channel8news

責任編輯:Shelly 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