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最讨厌的税种:富2代税

美國人最討厭的稅種:富2代稅

為了對個人財富轉移進行引導,控制貧富差距,美國不僅開徵了遺產稅,而且設立了「跨代」轉讓稅(又稱「富二代稅」)。美國遺產稅聯合稅率最高可達70%以上,那麼美國遺產稅如何徵收?富二代稅最高可達40%。美國媒體調查發現,富二代稅成為美國人最討厭的稅種。

1.「跨代」轉讓稅

很明顯這個稅種是針對富二代進行的報復性收稅。當你把個人財富轉讓給比你更年輕的一代時,這個聯邦稅收項目就會生效。跨代轉讓稅(GSTT)只針對於富裕人群,因為這些人能夠給他們的年輕一代留下很多的金錢或資產。

很多人憎恨GSTT的原因有2個:1、這個稅種是多變的且對於那些缺乏警惕的富人來說充滿陷阱;2、在相同的轉讓過程中,40%的GSTT稅率是所有贈與稅中最高的。

另 外與「跨代」轉讓稅類似的,美國還有遺產稅。美國遺產稅的起征點較高,並按物價指數浮動。1999年的起征點為65萬美元,稅率實行超額累進制,最高稅率 達55%。在繳納了遺產稅之後,其實際繼承的遺產已經大大縮水,但他還必須交納個人所得稅,兩稅相加,聯合稅率可以高達70%以上!

中國尚未開徵遺產稅。對於中國人來說,前人栽樹,後人乘涼,是天經地義的事。美國也有相當一部分人 (其中以亞洲和歐洲傳統文化背景的人居多)反對繼續徵收遺產稅。他們認為,美國人在活著的時候,就必須應付所得稅,房產稅,消費稅……等等一系列名目繁多 的稅務,結果辛苦了一輩子,好不容易攢下一點積蓄留給後人,卻還要交納什麼遺產稅!

這部分 人認為,遺產稅一方面是對當事人私人財產的重複課稅,不公平;另一方面加重了繼承人的痛苦,不道德。而且,現在遺產的稅收中有一半來自遺產總價值在500 萬美元以下的階層,這些人算不上大富翁,真正的大富豪死後的可徵稅遺產只是他們財產的一小部分,因此徵收遺產稅對平均分配社會財富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2.對退休賬戶的強制稅收

你在個人退休賬戶(IRA)或401K賬戶中有資金嗎?一旦你的年齡達到70歲的一半,那麼你就要開始遵守年度最低提款(RMD)的要求。你猜怎麼著?這 些RMD是可徵稅的,這就是為什麼國會會首先設計出RMD規則。換句話說,國會想要對你退休賬戶中的一些錢進行控制,而且是宜早不宜遲的。

如果你在退休期間沒有足夠的金錢來維持生活,那麼這對你來說就是個非常糟糕的消息。如果你想瞭解IRA的細節,請查閱相關文章,但需告訴你的是關於其他類型的對徵稅有利的退休賬戶的RMD規則本質上是一樣的。

3.投資淨收益稅種

對2012年《美國納稅人救助法》的嚴重誤解,導致針對長期資本收益和合格股息的聯邦收入稅率上限從15%提高至20%。而針對短期資本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和大部分其他類型的投資收益的最大稅率從35%增加到39.6%。

不幸的是,這還沒有完。奧巴馬醫改法案對於高收入人群、房地產和信託的投資淨收益增加了額外3.8%的醫療保險附加稅。美國國稅局(IRS)將這種附加稅稱為投資淨收益稅收或NIIT。

它能夠打擊到許多收益,包括資本收益、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被動的商業所有權利益(例如合夥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和小型公司股票),甚至還能從房屋銷售收入中受益。

所以當你聽別人說針對長期收益和股息的聯邦稅率上限「只有」20%時,你不要盲目相信。計入NIIT後實際稅率上限為23.8%。而且計入NIIT後,大部分其他針對投資收益(包括短期收益)的聯邦稅率上限事實上為43.4%。

4.罰款稅

顯然,任何僱主以獎金的方式向僱員發放個人健康保險費都是一個不可饒恕的罪行。是這樣嗎?當然!這就是為什麼奧巴馬醫改法案會為這樣的行為強制性徵收每日100美元/每個僱員。這使得僱主要為自己不可饒恕的行為負責,就需要為每位僱員支付36500美元/年的罰款稅。

話說回來,當最高法院會宣佈廢除奧巴馬醫改法案時,外界希望這個罰款也能被廢除。而這個希望已經破滅了,罰款稅照收不誤。

5.變相稅種

政治家最喜歡動用的一個伎倆是創造一個稅收減免計劃並將之公之於眾,然後從那些被認為收入「過高」的人群中收取額外的稅收。例如,私人的和具有依賴性的稅 收減免,最受歡迎的分享扣減額——兒童稅收抵免、高等教育稅收抵免以及許多其他稅收優惠——都會採取逐步淘汰規則,即隨著你的收入上升,你享受到的稅收減 免會減少或完全消除。

實際上,這些逐步淘汰規則隱藏著稅收增加的事實,而國會從來沒有承認過。

美國的現行稅制,是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輔以其他稅種構成的。主要稅種有個人所得稅、公司所得稅、社會保險稅、銷售稅、財產稅、遺產與贈與稅等。以上5種稅只不過是極小的一部分而已。看到如此這般的稅種,你還覺得美國是天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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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騰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