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移民途徑(三):人道主義及其他類別移民

3人道主義移民

人道主義移民包括難民(Refugge)和政治庇護者(Asylee),其區別是:

  • 難民的申請人必須不在美國,通常也不能在其出生國;政治庇護的申請人必須在美國。
  • 難民入境美國1年後依法必須申請綠卡;政治庇護在美國待滿1年後可以申請綠卡。
  • 難民和政治庇護者的很多申請費用會免掉(如 I-589 處理費用、采集指紋的費用等)。

 

4、其他移民途徑

4.1抽簽移民

美國政府希望移民保持多樣性,如果申請人出生的國家移民率很低(定義為過去5年內移民美國的人數不足5萬),可以參與一項“抽獎移民”計劃,每年共有5萬個名額。中國大陸的移民人數很多,因此出生在中國大陸的申請人(不管是哪裡的國籍)不符合資格;截至2017年,出生在台灣、香港和澳門的申請人仍然可以參與抽簽。2017年抽簽移民的通知和要求參見這裡

 

4.2K簽證

美國公民的未婚配偶可申請 K-1 簽證,其未滿18歲的子女可申請 K-2 簽證。K-1/K-2 是非移民簽證,但是允許雙重傾向(Dual Intent)。K-1 入境之後必須在90天內和美國配偶結婚,然後可調整身份。

 

4.3LIFE 法案移民

LIFE 即“Legal Immigration Family Equity”,合法移民及家庭平等法,允許某些本來不能申請綠卡的外國人、包括非法入境的外國人,在美國境內調整身份。

 

4.4特殊青少年移民

在美國被虐待、遺棄或忽視(abused, abandoned or neglected)的受虐青少年(未滿21歲),即使自己和父母都沒有合法身份,只要未婚,可以通過Special Immigrant Juveniles (SIJ) Status 來申請移民。通過這種方式移民,終身不得為父母申請綠卡(哪怕在自己成為公民之後也不可以);拿綠卡期間不能為兄弟姐妹申請移民,但是成為公民之後則可以為兄弟姐妹申請綠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