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法中关于遗产税的报税

美國稅法中關於遺產稅的報稅

美國遺產稅如何徵收?遺產的個人代表是執行人、管理人或負責逝者財產的其他任何人。個人代表負責申報逝者應交的所有最終個人所得稅報稅表和遺產稅稅表。適用於個人的申報要求會決定該人的代表是否必須為逝者準備一份最終的個人所得稅報稅表。逝者在死亡時選擇的會計方法決定了最終稅表要包括的收入和採用的扣除額。大部份的個人使用現金收據和支付方法。在這個方法中,最終的個人稅表應該只會顯示逝者實際收到而且計入其賬戶,或是在死前可以無限制提供給他或她的收入項目。一般而言,最終的個人稅表可以為逝者在死前支付費用申請扣除額。如果逝者使用應計累積法,請在最終個人稅表的上端填寫【DECEASED】、逝者姓名和死亡日期。

以電子方式報稅時,一些商用軟件可以幫您填寫必要的註解。如果夫婦聯合報稅,請在姓名和地址欄填寫逝者和尚存配偶的姓名和地址。如果不是夫婦聯合報稅,請在姓名欄填寫逝者姓名,然後在地址欄填寫個人代表的姓名和地址。如果逝者可以獲得退稅,可能需要連同稅表申報1310表。如果您是申報夫婦聯合稅表的尚存配偶,或是經法庭任命或法庭認證為逝者申報原始稅表的個人代表,您不需要申報1310表。法庭任命或法庭認證的個人代表必須在稅表隨附一份顯示其任命的法庭文件。

如果有任命的個人代表,他或她必需在稅表簽名。

如果是夫婦聯合報稅,尚存的配偶也必須簽名。

如果您是申報夫婦聯合報稅表的尚存配偶,而且沒有任命的個人代表,您應該在稅表簽名,並在簽名欄填寫【Filingassurvivingspouse】(以尚存配偶身份申報)。尚存的配偶可以為死亡發生的應徵稅年度申報夫婦聯合報稅表。如果死亡是在申報稅表之前發生,也可在死亡年度的前一個應徵稅年度申報夫婦聯合報稅表。

如果沒有任命的個人代表,而且沒有尚存的配偶,則負責處理逝者財產的人必須申報稅表並以【個人代表】的身份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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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華會計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