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贷款公司开始不顾及老年人的收入和生活问题,不愿意提供只付利息抵押,想要强迫50岁以上的老年人接收利息较高的贷款,这让很多英国老年人感到不满,
造成贷款公司“小气”的部分原因可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数以百万计的只付息抵押因无力偿还而被迫出售房产抵债。
只付息抵押允许先还利息,房产在贷款房主过世后出售用以抵债。不过最常见的做法是,房主用养老保险或其他储蓄的收益来偿还。它很吸引人的原因之一,是最终还款额不超过抵押房屋出售额。它的申请者往往是快退休的房主。
低息,每期还款额低,它自然受到房主青睐。许多老年房主自信财力足以应付还款。腾出来的钱可另做投资,比如存入养老账户或仅仅存起来。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只付息抵押的申请条件被迅速收紧,不对首次申请者开放。即使是曾签过合同的房东也面临更苛刻的条件。
甚至,按时还贷、且抵押房屋净值高的房主,若欲延长贷款期限,也被要求转成较高息的贷款方案,除非出售房产,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偿清所有贷款。
谁会受影响?
40多岁以上的人群。只付息抵押被称作“终生贷款”,按央行规定收取利息,利率很低,通常为2.5%,其他贷款方案可达4.7%。合同期满后,尚未过世的房主多希望能继续留在家里,故会申请延长贷款期限。
然而,大多数贷款公司不情愿,甚至只要是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的老年人,即使选取本息一起还的贷款方案,也不受贷款公司待见。
为什么贷款公司态度强硬?
抵押经纪人认为,贷款公司“摆谱儿”的真实原因,是觉得从中获利不够多。
房屋抵押公司John Charcol的经纪人Simon Collins认为:“很多申请者有极其良好的信用记录。如果他们还清之前的贷款,或贷款额很低,我想他们的申请不会遭拒。”
为什么有时候老年人必须延长贷款期限?
以住在巴斯市(Bath)的Hamer夫妇为例。他们均签下只付息抵押合同,一方合同有8年到期,另一方尚有14年。为了能够在家里终老,他们希望延长还剩8年到期的合同。他们的贷款公司Nationwide拒绝了请求。
Nationwide表示,根据公司“政策”,只有在换置新屋的情况下才可以延长合同,否则要转成本息一起还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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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英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