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貸款公司開始不顧及老年人的收入和生活問題,不願意提供只付利息抵押,想要強迫50歲以上的老年人接收利息較高的貸款,這讓很多英國老年人感到不滿,
造成貸款公司「小氣」的部分原因可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數以百萬計的只付息抵押因無力償還而被迫出售房產抵債。
只付息抵押允許先還利息,房產在貸款房主過世後出售用以抵債。不過最常見的做法是,房主用養老保險或其他儲蓄的收益來償還。它很吸引人的原因之一,是最終還款額不超過抵押房屋出售額。它的申請者往往是快退休的房主。
低息,每期還款額低,它自然受到房主青睞。許多老年房主自信財力足以應付還款。騰出來的錢可另做投資,比如存入養老賬戶或僅僅存起來。
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只付息抵押的申請條件被迅速收緊,不對首次申請者開放。即使是曾簽過合同的房東也面臨更苛刻的條件。
甚至,按時還貸、且抵押房屋淨值高的房主,若欲延長貸款期限,也被要求轉成較高息的貸款方案,除非出售房產,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償清所有貸款。
誰會受影響?
40多歲以上的人群。只付息抵押被稱作「終生貸款」,按央行規定收取利息,利率很低,通常為2.5%,其他貸款方案可達4.7%。合同期滿後,尚未過世的房主多希望能繼續留在家裡,故會申請延長貸款期限。
然而,大多數貸款公司不情願,甚至只要是達到法定領取養老金年齡的老年人,即使選取本息一起還的貸款方案,也不受貸款公司待見。
為什麼貸款公司態度強硬?
抵押經紀人認為,貸款公司「擺譜兒」的真實原因,是覺得從中獲利不夠多。
房屋抵押公司John Charcol的經紀人Simon Collins認為:「很多申請者有極其良好的信用記錄。如果他們還清之前的貸款,或貸款額很低,我想他們的申請不會遭拒。」
為什麼有時候老年人必須延長貸款期限?
以住在巴斯市(Bath)的Hamer夫婦為例。他們均簽下只付息抵押合同,一方合同有8年到期,另一方尚有14年。為了能夠在家裡終老,他們希望延長還剩8年到期的合同。他們的貸款公司Nationwide拒絕了請求。
Nationwide表示,根據公司「政策」,只有在換置新屋的情況下才可以延長合同,否則要轉成本息一起還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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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英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