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要求机构审慎开展境外投资

銀監會要求機構審慎開展境外投資

中國銀監會5 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的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規模和複雜程度,結合總體業務發展戰略、管理能力和能夠承擔的風險水平,審慎開展自營性境外投資類業務,充分考慮投資對象和項目風險、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和市場波動帶來的潛在風險。

《通知》要求,債權類投資不能完全依賴外部評級,應將債權類投資納入全行統一的風險管理體系;對於屬於並表範圍的股權類投資應經董事會審議,並全面評估投資損失可能對銀行集團產生的影響。

另外,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實現對同一客戶或集團客戶的境內外統一授信;加強統一的客戶信用評級體系建設;強化大額授信集中度控制,鼓勵與國內外同業通過籌組銀團、開展分銷等方式有效分散國別、行業和客戶集中度風險。

根 據《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開展境外業務時,對於已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家或地區,主要運營責任應由境外分支機構承擔,相關業務應在滿足境內監管要求的 基礎上更側重於滿足境外監管要求;對於尚未設立境外分支機構的國家或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審慎開展業務,並由母公司承擔主要運營責任,相關業務應在滿足 境外監管要求的基礎上更側重於滿足境內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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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網易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