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起,加拿大房贷申请将有利于以房养房

9月28日起,加拿大房貸申請將有利於以房養房

CMHC,加拿大貸款及住房機構,最近宣佈一個一項新政策,從今年9月28日起,購買自住房,同時本著想以房養房,分租打開銷為目的之買家們,在他們申請貸款時,可以將可能的分租獲得的租金額度按照百分百收入來計入貸款申請裏。

9月28日起,加拿大房貸申請將有利於以房養房

這項政策,旨在提高人們對房屋的可負擔性。以往的計算方式是,分租金收入按照一半來計算收入。當然,這個必須是您的首要自住房屋,不是投資物業。您需要生活在該物業裏。

什麼叫利好休息?這就是利好消息。至少,對於那些真的想買房自住,但又想將其中的1或者2個房間分租出去以便減輕供款壓力的人們來說,非常利好。

CMHC此舉被市場普遍認為,會進一步刺激目前多倫多和溫哥華本來已經火熱的房地產市場。

如果將分租得來的租金算作收入,來進行貸款申請,自然比原來的只算50%收入容易批很多,這樣,很多中產階層就可以買得起房子了。

CMHC說,在BC省的溫哥華,像這樣有第二單位作為出租的房子近3萬戶,幾乎構成了租房市場的20%份額。

所以,CMHC的這項新政策,對於這3萬戶居民來說,就是利好消息。他們可以將租金完全納入收入,來申請借貸。當然,可想而知,這樣的可分租房屋在銷售時,買家們自然也可以將潛在的租金收入用來計算貸款額度。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CMHC這項政策,主要針對的是那些擁有完整的隔離房間的分租屋,比如,地下室房間,甚至是附屬於房屋,獨立建起的所謂“胡同住所”。

這些符合申請貸款條件的分租單位,要求是比較獨立的,有可以單獨使用的衛生間,廚房和臥室。

其中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這個分租物業是否合法,或者符合地方政府的標準。CMHC表示,作為房屋擁有人,在向貸款機構申請房貸時,需要證明這些分租單位是合法的,而作為借貸審批人,則要自行作出正確判斷。

根據新法規,CMHC雖然將第二套單位的分租作為滿額收入來考慮貸款,但依然會如以前,將申請人每年的貸款利息,本金,地稅和單位的各項取暖用電開銷作為消費來計算欠債比例。

一位業界內人士說,CMHC的這項新策,會使分租物業的價格有泡沫行為。

早在CMHC宣佈這項新策前,市場上充斥著很多看跌房市的悲觀言論。著名經濟學家,大衛 馬達尼說:低利率在過去的這些年裏,是加拿大房市穩定的一個重要因素。但是近年來,隨著房價的上漲已經和人們的收入不成比例,房市已經有些危險的跡象在裏邊。在未來的時日裏,房市也許需要做出調整。

BMO的首席經濟師達格 波特說,CMHC這項新策的出臺,或許會鼓勵那些隔院觀望的買家已然跳過圍牆。

波特說,他認為,CMHC的初衷是試圖緩解人們對房屋的負擔能力。是否有效,就是另外一個故事了。

無論如何,CMHC將分租物業的租金100%計算在收入裏作為貸款申請的收入,是一個非常好的消息。

好,說點兒題外話。

既然可以合理合法的分租養房了,加上市面上很多經濟學家的亂分析,而且,是悲觀的分析,作為我們普通百姓,應該做些什麼呢?

居安思危。我自己強烈認為,多倫多及周邊的房市會持續堅挺下去,至於原因,已經說過很多遍了啊。咱們這裏是寶地,移民都願意到這裏來,就業,生活都方便。每年那麼多的移民,80%到多倫多,房價怎麼會降呢?

還有,現在的移民非同當年我來到加拿大時候的狀況了。不是投資移民就是企業移民,即使是技術移民,誰又沒有個幾十萬加幣在手裏?

這話不是誇張,我自己的一個客戶,IT專業,技術移民,去年落地就買了一個鎮屋,說先住著。北京有兩套房子,早年買的,雖然這些年工資度日,但是來這裏前賣了一套,套現在這裏買了房。

所以,如今的移民,基本沒窮人。

然而,未雨綢繆是我們的千年古訓。話說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爆發時,當時的破產房遍地是,而我們華人的房子卻屹立不倒,就是因為我們中華民族“人無遠慮,必有近憂”的潛移默化,使得我們華人的積蓄總是處在一個可以非常安全度過重災期的額度。

所以,在放膽買屋投資時,不要忘了,挑選那些可以分租的物業,我是說,儘量挑選吧。如果您就是喜歡上了一套物業,哪里都好,就是不利於分租,那有怎麼樣,買了唄。

挑選那些地下室分門出入,如果可以走出式就更好的物業。

地下室裝修了更好,沒裝修,自己裝修,一定要有廚房,洗手間和臥室,以便以後合法出租。如果可以申請許可最好,

沒申請正在出租的,您先悶聲發大財;一旦需要許可了,有朝一日,您去申請一個就好了。

雖然有點兒麻煩,也許需要做出些改動,不過,哪有賺錢不麻煩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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