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5日從銀監會官網獲悉,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業務健康發展,防範境外業務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銀監會發佈《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銀行業 金融機構境外運營風險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強風險識別判斷,完善決策管理制度,明確境外投資運營責任,加強統一授信管理,審慎開展自營投資等。
銀監會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自身業務特點、規模和複雜程度,結合總體業務發展戰略、管理能力和能夠承擔的風險水平,審慎開展自營性境外投資類業務, 充分考慮投資對象和項目風險、所在國家或地區的經濟金融形勢變化和市場波動帶來的潛在風險。債權類投資不能完全依賴外部評級,應將債權類投資納入全行統一 的風險管理體系;對於屬於並表範圍的股權類投資應經董事會審議,並全面評估投資損失可能對銀行集團產生的影響。
銀監會還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加強對境外業務經營發展環境和風險形勢的分析評估,充分認識境外業務的複雜性和特殊性,加強對業務所在國家或地區政治經濟形勢、金融市場走勢和金融監管環境的跟蹤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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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浪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