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位於東加勒比海的聖基茨的移民局官網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政,包括調整隨行父母或祖父母、子女的年齡要求;調整基金捐獻額度要求等。
調整1:隨行申請人年齡要求放寬
按舊例,聖基茨投資移民主申請人的配偶及其18週歲以下未婚子女;全日制在讀,未婚且經濟完全依賴於主申請人的18~24週歲的子女;主申請人或配偶65週歲以上,與主申請人一起居住且經濟完全依賴於主申請人的父母或祖父母,均可隨行。
自2017年1月1日起,主申請人或其配偶的父母或祖父母,年齡調整為55週歲以上;全日制在讀,未婚且經濟完全依賴於主申請人的18~24週歲隨行子女年齡放寬為18~30週歲以下。隨行家庭成員的年齡限制放寬,有利於原來有成員無法滿足年齡要求隨行的家庭。
調整2:基金捐獻投資額度門檻整體降低
申請聖基茨投資移民,申請人可選擇在聖基茨和尼維斯當地購買政府指定的且價值不低於40萬美元的房產,並持有5年;或向政府指定基金捐獻不低於25萬美元。按舊例,選擇捐獻方案的申請個案鬚根據隨行家庭成員的人數而確定具體捐獻額度。其中,單一主申請人捐獻金額要求為25萬美元;主申請人+1至3位家庭成員為30萬美元;主申請人+4至5位家庭成員為35萬美元;主申請人+6至7位家庭成員為45萬美元,第8位家庭成員起,增加5萬美元/位。
目前新規要求,單一主申請人(25萬美元)與主申請加1至3位家庭成員(30萬美元)的捐獻額度不變,但從第4位家庭成員起,增加2.5萬美元/位。換言之,如果主申請人+6至7位家庭成員,捐獻額度為40萬美元,相比舊例減少了5萬美元的投資要求;從第8位家庭成員起,每增加一位的捐獻額度相比舊例減少2.5萬美元。
專家觀點:放寬投資門檻,移民群體年輕化發展
聖基茨投資移民具有先批准後投資,風險低,且無居住時間要求等優勢。2017年聖基茨不僅放寬投資門檻增強項目優勢,還調整隨行家庭成員年齡架構,既是增強項目吸引力的措施之一,也是對移民群體目標重新定位的表現。據瞭解,持聖基茨護照可免簽包括英、法、德、新加坡以及中國香港等120多個國家及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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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