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房產稅如何征收——德國篇

在購房時往往會涉及到房產稅這個概念,那在國外房產稅是如何徵收的呢?這里居外帶大家一起看看,德國的房產稅是如何徵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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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多管齊下抑制投機

德國房價裡沒有真正意義上的房產稅,由於德國對上個世紀八九十年代的房地產泡沫心有余悸,各種類似的稅收名目不少比較復雜。其中主要包括土地購置稅、土地稅、二套房稅、收入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這些稅收,這些遏制措施多管齊下在壹定程度上有效地壓制了炒房現象。

各州的土地購置稅標準從3.5%到6.5%不等。購房後房屋所有人每年還需要繳納土地稅。土地稅為地方稅種與個人收入完全無關,其標準由地方制定並由城鎮自行支配。稅率與房屋的大小、房屋的價值以及土地價值相關而指定的標準主要參照稅務局公布的土地價值等等依據。

對不同建築時間、建築類型和所在地人口數、土地的價值衡量指數從3‰至10‰不等而土地衡量指數乘以土地價值再乘以每個聯邦州自己制定的稅率(如柏林為810%,法蘭克福為460%)便是應交的土地稅。在柏林較好的住宅區有的80平方米的住房土地稅約為每年150—200歐元。但這個數字不具代表性也就是說不同城市和壹城內不同區域的土地稅可能大相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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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二套房稅是指居民登記使用的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需要繳稅。也就是說這既可能是房主自己擁有並使用的二套房,也可能是租住的。不少德國人擁有登記使用的“二套房”如海邊的度假房、旅居房等。以德國首都柏林為例:二套房稅的征收標準是該套住房不算雜費出租價格的5%。

如果將購置的房產用於出租,可能還需要繳納收入所得稅。出租房屋的收益將算入個人年收入來進行計算繳納,按照聯邦的個人所得稅標準納稅納稅的比例也與個人的其他收入有關。在德國個人收入越高需要納稅的比例也就越高。

反之如果壹個人沒有其他任何收入,房屋出租收入也達不到納稅標準,那麽租金不會被征稅。根據現行規定年收入低於8354歐元不需要繳納所得稅而如果年收入高於52882歐元高於的部分繳納的所得稅的比例也會升至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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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德國為了防止利用房地產投機的行為設有10年的投機期限,在德國購置10年以內的房屋如果出售獲利利潤也將被納入個人收入,另外在德國如果房屋壹直在用於自己居住或者自己居住時間超過2年10年之內出售也不需要繳納。

通常來講個人出售住房不需要繳稅,但財政部門會根據具體情況來對出售住房行為是否屬於商業行為做出合理判斷而如果5年之內出售3套以上房產則可能被視為商業的住宅交易行為而被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