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買房需要以下手續流程:
1. 買賣雙方確定最終銷售價格和意向後,需及時確定房款支付時間,於此同時買方需要支付訂房押金來保留預訂。
2. 買方轉賬支付訂房押金後會收到押金付款收據及文件聲明該特定公寓房間已為該客戶預留。
3. 付款日,雙方簽訂購房及銷售協議並簽字,同時,購房所有必要文件也要全部確定,詳細列表如下:
賣方:
a. 銷售方所銷售物業的產權證明文件;
b. 泰國業主:身份證 + 房產證
c. 外國業主:護照及有效簽證
d. 泰國公司業主:全套公司註冊文件(由泰國政府提供,文件出具日期 3 個月以內,建議最好 1 月以內),公司董事長身份證或護照
e. 無債務文件:該文件表明所購公寓沒有任何債務,例:物業費、水電費等。銷售方會從公寓管理物業獲取該文件。
f. (如需要)授權委託代理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買方:
a. 買方的身份證明文件;
b. 泰國本地銀行出具的外幣兌換轉賬表 Foreign Exchange Transaction Form(FETF 證明文件;
c. (如需要)授權委託代理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注意:泰國房產法律規定,外國人不可以持有泰國的土地,作為外國人,不可以持有含有土地的房子,包括別墅、商舖等這種不動產。因此,海外人士只能投資公寓,而且每一個公寓項目只有49%的份額是給外國人的。泰國的公寓大多數是永久產權,也可以進行世代的傳承。購買泰國的公寓,作為共同的業主會持有公寓的房產證以及泰國土地機構頒發的一個地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