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澳大利亞移民局宣佈,從2017年11月18日(本文均為當地時間)起,配偶移民、父母移民、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的遞交方式將有所變化。這三類簽證的申請人將不再通過澳大利亞各地的移民部門辦公室當面遞交紙質申請。
父母移民簽證(804、884、864、173、143和103)必須通過普通郵寄(post)或快遞(courier)方式遞交申請。所有的父母移民簽證申請均須寄往澳大利亞珀斯。對於配偶移民簽證(820、801、309、100和300類別)以及臨時工作(國際關係類)簽證(403類別),所有申請必須通過移民局網站遞交。
普通郵寄地址:Parent Visa Centre,Locked Bag 7,Northbridge WA 6865。
快遞地址:Parent Visa Centre,Wellington Central,Ground Floor,836 Wellington Street,West Perth WA 6005。
自2017年11月18日以後,大部分臨時簽證申請人及持有人必須遵守以下條款:
8303條款:在澳大利亞期間,禁止參與任何破壞性活動,禁止參加任何對澳大利亞社會或組織存在暴力性威脅的活動。
8304條款:申請者必須在所有澳大利亞的官方證件中使用一致的名字。若有更名,須盡快告知,並且盡全力通知到位。
8564條款:在澳大利亞期間,不得參與過任何犯罪活動。
這些條款適用於絕大多數臨時簽證,如學生簽證、畢業生臨時簽證、臨時配偶簽證、訪客簽證等。
來源:中國僑網
責任編輯:Shelly 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