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美国EB-5涨价延期 50万申请仍有望赶上

EB-5投资移民签证项目的到期日,突然从9月30日延至今年12月11日,这对于想赶上这趟末班车的投资移民申请人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

美国EB-5涨价延期 50万申请仍有望赶上
美国EB-5涨价延期 50万申请仍有望赶上

好消息 EB-5改革前延期

9月30日,美国参议院和众议院投票通过的延期提案(Continuing Resolution),给变革前的EB-5投资移民项目留下了悬念。最迟到12月11日,投资移民申请人都有机会按之前的EB-5规则进行申请,并且享有50万美元的最低资金门槛。

EB-5投资移民的改革方案,本应随着10月1日2016年新财政年的开始而执行。由于国会两院对EB-5改革条款还有诸多争议,并忙于讨论联邦预算、美联储货币政策等问题,暂时搁置对EB-5的改革是让改革方案更合理化的权宜之计。

改革将提升投资金额

尽管没有公布最终确立的方案,但之前的改革提案中,参众两院对提高EB-5投资金额及加强对区域中心进行监管的条款基本达成了共识,也就是说,申请门槛将会升高。

EB-5 投资移民中提到的区域中心,其实是指目标就业地区(target employment area,简称TEA),它是EB-5 投资移民中投资额最少的一种投资项目,改革提案将其从50万美元升为80万美元。改革提案中,现行普通EB-5投资移民的金额从100万美元上升到120万美元。

延期时间紧 申请需从速

律师表示,延期是指现行EB-5 投资移民政策最多能延续到12月11日,而在这个截止日期之前,新的改革法案随时都可能会出台。

大家推断新法案对资金来源合法性的证明将更严格,例如:可能要求投资人出具过去7年的税收记录、资金赠予只限来源于直系亲属、抵押贷款的抵押物必须完全由申请人所有。单是要提供7年的税收记录,对于中国投资人的影响就很大,因为很多人靠房产投资和个体经营积累财富,无法提供完整税单。

一两个月前投资移民申请人数突然上升了,因为很多人想赶上这趟涨价前的末班车,预计延期的消息会引起新一轮的申请热潮。

要想赶上现行EB-5政策,申请人需要在新的改革法案出台前让移民局收到申请,这就意味着资金来源证明和外汇打款都得很快准备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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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未满18岁可以做主申请人吗?

众所周知,办理EB5的基本都是为了小孩,天下父母心,唯独咱中国父母更操心。通常来讲父母来办,小孩随行。但是,有些家庭,父母因为各方面原因,不考虑出国。更有甚者,随着排期时间延长,有越来越多的家庭,在考虑一个问题,让子女做主申请人是最安全的一个做法。那么,美国移民,未满18岁可以做主申请人吗?

美国移民:未满18岁可以做主申请人吗?

 

现在我们通常会说,考虑到排期年满18岁就建议小孩做主申请人了,那么,排期继续延长是个趋势,小孩17岁是否会有超龄的风险呢?如果有,只有17岁,未满18周岁,是否能做主申请人呢?

EB5主申请人最低年龄到底几岁?可以13岁!

孩子还在上中学,父母因为各种原因无法或者不愿意移民,孩子能做EB5主申请人吗?这些年常常被问到这个问题:做美国移民的主申请人有最低年龄 的限制吗?如果有,这个年龄是几岁?对此,有一部分从业人员的回答简单而明确:“18岁,18岁以下不能做主申请人”。而绝大多数资深美国移民律师的答案 却往往是模棱两可的:“不好说啊,那要看情况”。这些答案背后的含义何在?什么情况下中学生也可以做主申请人,独立申请美国移民呢?

首先,美国移民法(INA)的确没有规定主申请人的最低年龄。

不过,世界各国的法律对所谓民事行为能力(说白了就是小孩子的签约有效性)都有最低年龄要求。中美两国的法律在这一点上基本原则一致:年龄低于 18岁的人都不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而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署的协议就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同时,两国的法律又都规定了在一定条件满足的情况下,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同样可以通过规定的方式,弥补独立签约导致的行为能力不足,从而使签署的协议仍旧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众所周知,美国的投资移民是由美 国移民法(INA),证券法(Securities Act),各州的公司法(Corporate Law)以及申请人签约地/国的民法和公司法等复杂法律框架共同规范的,即便美国的相关法律都没有对最低年龄的要求,在不了解签约地/国法律规定,特别是 不了解在签约人年龄不到18岁情况下如何“弥补”民事行为能力的不足,最有经验的美国移民律师也不敢轻易鼓励年龄未满18岁人以主申请人名义签约。

先让我们看看美国移民局对此问题的标准解释。

美国移民局负责人对这个问题的唯一一次回答记录,来自几年前的一次利益相关者电话会议上(Stakeholder Meeting),当有人问到投资移民是否有最低年龄限制时,负责人回答:

“移民法对申请人没有最低年龄限制,但(主)申请人必须具备,按照申请人居住地法律规定的完成签约所须民事行为能力,并能有效参与公司管理”。 英文原文如下:“While there is no minimum age requirement directly under the INA, the investor must establish competency in either the country or state of residence when signing contracts, agreements and other documents relating to the investment. Further, the investor must also establish that he or she is competent to engage in the management of the enterprise”。

以上这段话的原则本身虽然并不难理解,但怎样按照签约地/国法律的规定针对行为能力不足的签约人,来调整签约条款和程序,同时达到签约文件具备完整法律效力,并保证年龄不大的投资人可以有效参与投资管理,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2014年6月我在北京与美国EB-5诉讼大鳄Kurzban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移民律师John Pratt先生提起了此事,激起了他很大的研究兴趣。我们两人决定把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共同的研究课题进行深入探讨,针对中国投资人在中国境内签约的情况 找出稳妥的解决方案。回到美国后,在John的领导下,多位美国移民法、公司法、证券法资深律师参与了内部研讨,反复论证了美国相关法律对此的规定,我本 人也通过昔日北大法律系的同学,也是中国的民法及合同法权威律师,对18岁以下签约人在中国境内签约的合法性,进行了充分的确认。经过反复认证,包括前移 民局负责人直接与移民局审批团队沟通,我们终于最终确定了美国移民局完全可以接受的18岁以下低龄申请方案。

以下简单梳理一下与投资移民相关的法律中对于最低年龄的相关规定,协助专业人士进一步理解:

1)美国移民法(INA)- 该法中唯一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是,调整身份前“收集指纹”(Biometrics)的法定最低年龄是14岁。不过该法律也同时规定,申请人年龄低于14 岁,无法收集指纹并不构成移民局拒绝移民申请的理由,只是无法收集指纹这一事实在申请程序上,会带来移民局不愿意面对的复杂性。收集指纹的时间是在调整身 份阶段,以目前移民局公布的I-526平均审批时间来看,从签约开始,到收集指纹至少需要一年半,即便有些情况下I-526审批飞快,这个过程也通常不会 短于一年。

2)美国EB-5项目所在州公司法(Corporate Law)- 如果EB-5项目的投资法律构架是有限合伙(Limited Partnership),美国各州的有限合伙法,对加入有限合伙的所有合伙人(partner)都没有任何年龄限制,而通常作为有限合伙人的EB-5投 资人由于不承担有限合伙的决策职责,就更没有任何年龄限制了。如果项目的投资法律构架是有限责任公司(LLC),那么就要看项目具体在哪个州了,美国有些 州,确实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成员(member)必须达到一定年龄,譬如年满18周岁。因此,项目如果用有限合伙结构,可以确定对投资人完全没有年龄限 制。

3)美国证券法(Securities Act)- 该法对合格投资者(Accredited Investor)没有明确年龄限定,投资人只要达到一定的资产和收入水平,符合合格投资者若干条件之一,就可以签约。而对于大多数低龄申请人而言,投资 款可以来自父母或者亲友的赠与,自己无须拥有任何收入。

4)签约地民法/公司法 – 中国的民法通则和合同法规定,如果签约人年龄不足18岁,保守方案只须父母中一人或者一位法定监护人,同时在同一协议上签字即可形成有效的“民事代理”,保证签约的法律效力。

从以上法律事实可以看出,只要在签约时申请人年满13周岁(保证一年后可以顺利提取指纹),项目采用的是有限合伙的法律构架,签约同时有父母或监护人中至少一人同时签字,则所有签约文件仍将具备完整的法律效力,并被美国移民局充分认可。

管理条款的处置也有解决方法。美国各州的公司法规定中均有代理处置的方式,比如申请人可以请自己的父母或监护人“代替”自己参与管理。这样也不会给移民局的审理带来任何难题。

需要强调的是,是否能接受低龄申请人,本质上还要看美国区域中心和经办律师的态度。如果区域中心愿意对签约文件进行调整,加入针对低龄申请选项 的法律条款,律师也同时愿意按照低龄申请人情况,递交申请并面对可能的进一步解释,则13岁作为主申请人应该完全没有技术障碍。我相信这项成果,将为众多 感兴趣移民美国的中国家庭提供了一个崭新的选择,为千千万万家庭的移民规划增加了机动性。历史或许将证明,这一课题的突破对EB-5市场的发展能产生极其 深远的影响。

在中美两国完整的法律框架下,严格论证了这个难题的解决方案,值得感谢,特别是在排期未能破解的当下。EB5Sir最后也要提醒,有类似需求的 家庭,请务必同你所要投资的区域中心/项目方沟通,需要区域中心/项目方的律师,认可并且在项目文件中做出相应的调整,以满足由于未成年人民事能力不足, 而通过其监护人代为行使EB5项目管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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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签证省钱了相关法案过期,H-1B、L1额外费用免了

10月4日,美国移民局(USCIS)发布通知,10月1日之后上交的工作签证1B和跨国公司经理和雇员L1签证的申请,原本需要交纳额外费用的申请者不用再交;原因是规定“额外费用”的法案已经于2015财年(至2015年9月30日止)过期。

美国移民局通知中所说的“额外费用”只适用于“某些H-1B和L1签证”的申请案例;除“额外费用”外,所有其他的H-1B和L-1费用,还包括基本费用,欺诈预防和检测费等,这些费用并没有减少或者免除。因此所谓“免除”只对少数申请者有影响。

“额外费用”产生于5年前。2010年8月13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法案“公共法律(Public Law) 111-230”。 该法案包括了增加某些H-1B和L-1申请的费用的规定。从那时开始,该法对2010年8月14日和之后寄出的某些H-1B申请多收2000美元,某些 L-1A和L-1B申请多征收2250美元。 这些额外的费用适用于在美国聘用50人及以上员工,并且在美员工超过50%持H-1B或L(包括L-1A,L-1B,L-2)身份的公司。如果该项申请是 受益人首次递交H-1B或L-1的申请;或受益人已有H-1B或L类身份,递交申请的目的是为了转换雇主,符合以上条件的公司在递交H-1B或L-1申请 时必须缴纳此项额外费用。

记者就“额外费用”取消采访了几位已经拿到工作签证或准备来年申请的“职场新鲜人”。有人表示不久前曾听说“工作签证要减价”的传闻,现在才知道原 来只是少数申请案的“额外费用”免除,因此与自己关系不是很大。从事IT工作的刘先生忧心忡忡地表示,许多印度公司因为专门帮人申请H-1B而臭名昭著, “额外费用”免除,让这些公司钻空子的成本更低了。今年刚刚毕业、还处于实习期的小汪则笑着表示,费用“不是事儿”;工作签证“中签率”越来越低,能把钱 交上去就是好事儿,因此对于费用自己并没有过多关心。但是如果美国签证被拒签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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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原有EB-5投资移民方案随临时支出法案延期至12月11

9月30日,2016财年临时支出法案“持续决议案”经过美国参议院、众议院投票通过,近年来几乎每年都要上演的“政府要关门”危机得以缓 解;2015年10月1日开始的2016财年预算暂时通过,而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计划也在预算案当中,因此同样被延期到了2015年12月11日。 投资移民的50万美元门槛,至少可以持续到该日。

美国原有EB-5投资移民方案随临时支出法案延期至12月11
美国原有EB-5投资移民方案随临时支出法案延期至12月11(图片来源于网络)

“持续决议案”由参议院于9月22日推出,内容主要是各项2016新财年预算,其中就包括EB-5投资移民的区域中心计划。但是,持续决议案中包含 一些争议性因素,导致其在9月24日的投票中未获通过。9月28日,也就是EB-5区域中心计划过期前两天,参议院推出了删去争议性内容的持续决议案,并 在随后的预投票中通过。9月30日,2016新财年开始的前一日,参议院、众议院分别于上午、下午以78票对20票和277票对151票通过了这项临时支 出法案,EB-5投资移民的区域中心计划也随之延期至12月11日。EB-5投资移民是否会涨价将留待72天后区域中心计划再次过期时揭晓。

EB-5投资移民计划已经是一项永久的法案,但是EB-5中的区域中心计划是有期限的。EB-5投资项目的“正常”门槛是100万美元,区域中心计 划于2008年推出,以美国人建造的一个统一经营专门给投资移民申请人的商业中心形式吸引投资移民,门槛只有50万美元。该计划推出后,许多有资金投资、 想要移民但并不想投入时间或没有能力进行管理的申请人纷纷选择这种方式。这一方案以往在财年结束时常常被无条件延长一年或三年,但在物价上涨,EB-5出 现人数——尤其是中国申请者——众多、出现排期等重大变化的今天,此番EB-5区域中心计划只获得72天的延期;虽然延期对于移民投资者来说是个利好消 息,但之后会怎样“涨价”、其他还会有怎样的调整,72天“缓冲期”之后都将一一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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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11月移民签证公告 递件排期原地踏步

美国国务院(DOS)10月9日发布的11月移民排期,未对9月25日更正过的递件排期做出新的调整,目前递件排期处于全面停滞;各移民类别的绿卡批准排期则有不同程度的移进。

美国国务院(DOS)10月9日在官网公布了今年11月的签证公告(移民排期),各类亲属移民及职业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Application Final Action Dates)前进20余日至3个月不等;“递交申请日期”(Dates for Filing Application,即递件排期),各移民类别均原地踏步。

“绿卡最后批准日期”各有移进

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与港澳台申请者的各类亲属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同步推进,但各类别推进日数不一,前进最多的是F-1类,移进37天,由2008年1月15日推进到当年2月22日,其他类别推进日数在24天到1个月不等:F-2A类别优先日来到2014年5月15日;F-2B及F-3类别分别来到2009年2月8日及2004年6月15日;F4类优先日为2003年3月1日。

至于职业移民的“绿卡最后批准日期”排期,港澳台申请者原地踏步,EB-3及其他劳工类,优先日仍为2015年8月15日,其余类别均有名额。

EB-2、EB-3及EB-5类别针对中国大陆出生申请者均有所推进。其中,EB-2类前进1个月,来到2012年2月1日;EB-3类的非高等学历技术劳工前进2个半月,来到2012年1月1日;EB-3类的非技术劳工前进3个月(前进到2006年4月1日)。

EB-5投资移民项目新近临时延期至12月。该项目自今年9月排期表开始,被分为非区域中心项目与区域中心项目两类。其针对大陆出生申请人的最新排期,非区域中心项目移进45天,来到2013年11月22日;区域中心项目则由无配额状态变为与非区域中心项目同步,应与启用了2016新财年的配额有关。

美国国务院1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11月签证公告中的绿卡申请排期表
美国国务院1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11月签证公告中的绿卡申请排期表

“临时关闸”后 递件排期未调整

美国国务院在今年9月9日发布的10月移民排期表推出“双轨制”,在原有的正式批准绿卡申请的优先日外,增设“递交申请日期”,方便那些长期卡在申请程序的美国境内由请人,可以先递交调整身分的I-485申请,以提前享受“准绿卡人士”的诸多便利。

不过,由于移民局官员在国务院发布10月排期之后才发现额度不足,国务院在9月25日又公告修改日期,原本准备在10月1日递材料的部分美国境内职业移民申请人还要继续队,其中部分申请人已于9月28日委托律师集体控告国务院及移民局,要求改回原来排期。

不过从最新排期表看,职业移民的“递交申请日期”与9月25日公告修改的日期一致,并无调整,如下表所示。

美国国务院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11月签证公告中的递件排期表
美国国务院2015年10月9日发布的11月签证公告中的递件排期表

注: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的亲属移民类别及额度如下:

第一优先F1:美国公民成年未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二优先F2–A 、F2–B:美国永久居民的配偶和未成年未婚子女及美国永久居民的成年未婚子女,每年114,200人。

第三优先F3:美国公民的已婚子女,每年23,400人。

第四优先F4:美国公民的兄弟姐妹,每年65,000人。

美国国会每年发放140,000张职业移民签证,计有以下五个优先领域:

第一优先 EB-1:杰出人才、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员、跨国公司高级主管或经理。

第二优先 EB-2:拥有高等学历的专业人员,以及在艺术、科学或商业领域具特殊能力的人才。

第三优先 EB-3:不具有高等学历的技术工人、专业人员、非技术工人。

第四优先 EB-4:一些特殊移民,包括宗教工作者。

第五优先 EB-5:投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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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10月移民排期表变更 申请人集体提诉

原本准备在10月1日递交材料的部分美国职业技术移民申请人,由于美国国务院9月25日临时修改排期,落得空欢喜。包括2名中国人在内的多位申请人已集体委托律师,于28日向西雅图市联邦地区法院提交针对国务院和移民局的诉讼。有律师估计,受影响的申请人至少有2万至3万名,也有移民界人士估计在5万人以上。

美国10月移民排期表变更 申请人集体提诉

中印两国EB-2“递件排期”忽倒退

美国国务院9月9日发布的10月移民排期表推出“双轨制”,即在正式批准绿卡申请的优先日之外,增设一档“递件排期”,方便那些长期卡在申请程序中的美国境内申请人先递交调整身分的I-485申请,以提前享受“准绿卡人士”的诸多便利:他们可以先获批EAD工卡,可以更换雇主,在某些州的申请人的孩子可以享受当地居民的大学学费优惠,同时,也可以拿到回美纸,出国旅行更方便。不想25日国务院又公告修改日期,使数万名满心欢喜的申请人被划回界外。

从9月9日的排期表看,中印两国出生的EB-2申请人(即拥有硕士或以上高学历的人士或特殊人才)的递件排期分别为2014年5月1日和2011年7月1日,在25日的公告中则分别退回到2013年1月1日和2009年7月1日。此外,菲律宾出生的EB-3等类别移民申请人的递件排期也发生倒退。

9月25日美国国务院网站更新9日发布的移民排期,用加重字体标示了中国、印度和菲律宾职业移民项目的排期倒退。

《纽约时报》1日报导援引奥巴马政府官员的话说,问题出在国务院和移民局之间沟通不及时:移民局官员在国务院的排期表发布后才意识到,他们手上没有足够的绿卡发给新放进来的申请人。

众多资深高技能人士受打击 损失巨大

美联社30日报导说,这些移民为按时提交申请文件,除了要向公司请假办手续,每个人往往还要耗费数千美元,包括律师费、体检费、预防接种费、证件费等。另外,他们还取消了行程,未能出席重要的婚礼和葬礼,最终却一无所获。部分申请人表示,他们或许可以拿回律师费,但是体检的有效期只有一年。

受影响的很多申请人是持H-1B工作签证多年的资深高技能人士,其雇主已向劳工部递交过文件,证明有关职位聘不到合适的美国人。职业移民总配额每年只有14万个,且每个国家的获批人数都不能超过7%,中印两国的申请人往往要等待10年或更久。

在弗吉尼亚州担任软件工程师的文纳姆巴克(Swaroop Venumbaka)告诉美联社,为了准备申请,他请了三天假,花了2,600多美元请律师和做体检。他过去三年都没有回印度,因为没有绿卡很不方便。看到9日的移民排期表,他首先想到的是带四个月大的儿子回去见父母和亲戚。而现在,他只能让妻子带儿子在年底前回家探亲。

33岁的印度籍电气工程师维克拉姆‧德塞(Vikram Desai)已经持H1-B签证13年,在美国结婚生子并买了房子。担任合法移民组织“移民之声”(Immigration Voice)领导人的他表示:“我们认为自己是未来的美国公民,不是临时工。”该组织创始人阿曼‧卡普尔(Aman Kapoor)则估计,至少有5万人空欢喜一场。

现任波士顿大学医学院教授的森古普塔博士(Sadhak Sengupta)2002年来到美国,2010年提出绿卡申请。他同时在普罗维登斯大学医学中心负责用免疫学治疗脑癌的研究项目,这项研究吸引了来自全球的患者,他已在筹划创办自己的生物医药公司。但由于H-1B签证未能更新,目前又无法转换身分拿到工卡,他正尽一切努力避免在12月离境。

曾任职国土安全部的华府律师梅尔梅德(Lynden Melmed)向《纽时》表示:“这对那些高技能劳工及其家庭是个巨大打击。”

14位申请人集体提告 要求取消新公告

这起诉讼是集体诉讼,原告计有14名移民代表以及国际医学研究生工作小组(International Medical Graduate Taskforce),其中也包括两名中国公民,分别是威斯康星大学数学教授袁泉(Quan Yuan,音译),以及现居科罗拉多州的“国家可再生能源实验室”研究工程师王琦(Qi Wang,音译)。原告律师已在9月30日下午要求发布紧急命令,以阻止25日新公告的生效。

两名加州民主党众议员佐伊‧洛夫格伦(Zoe Lofgren)和迈克‧本田(Mike Honda)已发表声明,要求美国国务院解决问题。他们认为,这次改期严重损害美国移民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而且在当前美国需要与其它国家竞争外籍高技能人才的情形下改动移民排期,是令人无法接受的事。

《纽时》报导指,这次“临时关闸”事件对美国总统奥巴马去年11月宣布的移民新政而言也是雪上加霜:其有关无证移民的改革方案已被搁置,加快高技能人士的绿卡申请则是另一项内容。有律师界人士表示,绿卡数量统计不清,这动摇了申请人对美国移民体系的信心。

据悉,移民们周四在国土安全部的华府总部前摆放了几千束花,温和地表达抗议。因涉及诉讼,美国国务院及移民局均未对此事件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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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延期至12月 专家吁业内提修法建议

当地时间9月30日,美国参议院在EB-5投资移民法案到期前的最后一刻通过了延期提案(Continuing Resolution),将包括EB-5在内的四个移民签证项目的到期日延至今年12月11日,预计众议院及白宫会通过及批准这项权宜法案。

据美国房地产论坛网“The Real Deal”9月30日报导,美国国会在通过EB-5投资移民延期法案后,将利用这段时间继续讨论该法案的修法细节;诸多具体问题的改革,包括EB-5投资移民区域中心计划(Regional Center Program)的投资金额,在适用高失业率地区的投资下限是否从现行的50万(美元,下同)调涨到80万,其它地区的最低投资金额是否由100万调涨到120万,以及法案现行三年的有效期是否延长等等,都需要更详尽的讨论。

美国著名律所Greenberg Traurig当日则在“国家法律评论网”(National Law Review)发表专文说,过去数月间,EB-5区域中心计划是否能顺利延期受到极大的关注,特别是美国国会已着手讨论EB-5法案的改革,使多数利害关系人以为9月30日可能是提交申请的最后期限。由于修法程序的复杂,美国国会无法在法案到期前完成修法,故而通过延期法案成为权宜之计。

文中还说,由这一修法提案及国会议员的公开发言等来看,EB-5区域中心计划未来势必会有所改革,因此吁请业内人士利用未来的数月,提出可以有效实行并实际增加就业机会的改革建议,以使未来的修法内容更为完善,且符合投资人、区域中心的需求,使其能稳定地参与投资。

什么是EB-5投资移民签证

美国国会为了刺激美国经济,在1990年通过“1990年移民法”(IMMACT90),创立EB-5投资移民签证,允许外国创业家在美国投资并藉此得到在美国取得永久居住和工作的机会。

1993年国会推出投资移民试点计划以增加EB-5申请人数,作为集资平台的EB-5区域中心随之大量涌现。虽然投资人可以自行投资,但多数签证申请人选择通过区域中心来进行投资。区域中心监管和规范运作也益加受到关注。

近年,中国投资者对EB-5签证的需求大幅攀升,就2014财年而言,在全部申请人与获批人数中,中国人均占4/5以上,申请审查及签证签发程序均被迫放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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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移民注意啦 十月移民签证排期再次变更

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变更的消息一出立刻在移民界引起轩然大波。成千上万已经在全力以赴准备调整身份材料的申请人犹如当头一棒,正在进行中的申请档准备工作不得不叫停,体检费等某些申请有关的费用也可能白白浪费。

美国移民注意啦 十月移民签证排期再次变更
十月移民签证排期再次变更(图片来源于网络)

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在2015年9月9日公布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时宣布移民签证排期方面的重大变化,允许移民申请人在排期到达前一两年甚至更长时间便可以递交调整身份(I-485)申请或领馆移民签证申请。此次移民签证排期方面的变化意义重大,成千上万等候名额多年的申请人根据新公布的申请递交日期开始积极进行准备工作以便在10月的签证排期生效时马上递交身份调整(I-485)申请或领馆移民签证。然而,美国国务院在2015年9月25日又发布了更G改的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将中国和印度职业移民二类优先的申请可以递交的日期向后推延,另外墨西哥家庭移民一类和三类优先的申请递交日期也稍有后延。

根据9月25日公布的更新排期表,优先日期在2013年1月1日或之前的中国大陆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申请人今年10月1日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或领馆移民签证,这比9月9日公布签证排期表中的2014年5月1日推迟了一年多。和中国相比,印度的申请递交日期推迟的更多。根据2015年9月25日公布排期表,优先日期在2009年7月1日或之前的印度第二类优先职业移民申请人今年10月1日可以递交调整身份申请或领馆移民签证,这比9月9日公布签证排期表中的2011年7月1日整整推迟了两年。国务院在9月25日公布了更新的公布排期表中宣布9月25日公布的排期表将取代9月9日公布的排期表,移民局将根据此最新公布的排期表来决定什么申请可以递交。

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变更的消息一出立刻在移民界引起轩然大波。成千上万已经在全力以赴准备调整身份材料的申请人犹如当头一棒,正在进行中的申请档准备工作不得不叫停,体检费等某些有关申请的费用也可能白白浪费。全美移民律师协会(American Immigration Lawyers Association, 简称AILA)在2015年9月25日更改的排期表公布的当天发出新闻发布,指出很多人都已经根据9月9日公布的排期做出了重要决定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准备申请材料,由于政府的严重失误,成千上万移民及其家人将面临极大的失望和继续长期的等待。

2015年9月28日,全美移民律师协会致信美国国务卿John Kerry,美国国土安全部部长Jeh Johnson及其他政府官员表达对2015年9月25日公布更改的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的失望并要求恢复使用2015年9月9日公布2015年10月签证排期表。

2015年9月28日,数名律师代表受此次签证排期表变更影响的人员向华盛顿西区的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Western District of Washington at Seattle)提起集体诉讼,状告包括美国移民局和国务院在内的美国政府,请求法院宣布2015年9月25日公布的签证排期表无效并强制(compel)移民局根据2015年9月日公布的签证排期表接收调整身份申请。

自从2015年9月25日更改的签证排期表公布以来全美移民律师协会和白宫国内政策谘询委员会(Domestic Policy Council)和国土安全部进行了沟通,这些部门认可全美移民律师协会对更改的签证排期的担心并保证做进一步调查(follow up)。除了恢复2015年9月9日签证排期表的申请递交日期外,全美移民律师协会还请求政府部门召集有关公众会议就所发生的事情提供真相并告知下一步行动。

过去几周来围绕2015年10月签证排期中的申请递交日期所发生的事件可以说是风起云涌,到现在还没有风平浪静。具体结果如何还很难预料,但不排除恢复2015年9月9日签证排期表的申请递交日期的可能,所以有关人员和有兴趣的读者应当密切注视事态的发展,以便在变化的第一时间开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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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的美国:亚裔占移民的比例将从今天的约25%上升到38%

来自皮尤调查中心的一项研究显示,未来50年间,亚洲移民和他们的孩子将构成美国人口增量中的最大部分。

未来的美国:亚裔占移民的比例将从今天的约25%上升到38%

一个值得注意的趋势是,随着亚洲移民正不断到来,亚裔现在是唯一一个人数上升的群体,到2055年,亚裔将稳步超越讲西班牙语的拉美裔,成为美国最大的外国出生族群。

这项研究认为,2015至2065年,美国人口预计将增加36%,至4.41亿人。移民和他们的后代将占人口增量的88%,即1.03亿人。

该测算涵盖了合法和非法移民,基于每十年一次的美国人口普查数据,以及每年按比例抽样调查的美国社区调查数据进行综合分析。

值得大书特书的是,得益于亚裔移民的增多,到2055年美国将不再拥有占绝对优势的多数种族或民族。到2055年,预计美国人口中有46%的白人、24%的拉美裔,亚裔占14%——超过黑人的13%。目前的数据是,美国人口中白人占62%,拉美裔占18%。

拉美裔向来是“北漂”美国的主力军。

但是,“从拉丁美洲特别是墨西哥来的移民数量,已大幅放缓。”该研究报告的联合作者马克·洛佩兹说。“与此同时,来自亚洲的移民稳步上升,特别是中国和印度。”

2015年,拉美裔占美国移民人口的比例为47%;到2065年,其占比降至31%。亚裔占移民的比例则将从今天的约25%上升到38%。

洛佩兹指出,“美国人口构成日益多样化,这具备了重塑美国政治的潜力。”

英国金融时报指出,研究向人们展示了移民将改变美国人口,进而改变美国政治。尽管傲娇的“大嘴”共和党政客特朗普,老是以炮轰移民来吸引部分选民、制造话题,但未来他或许不得不为了少数族裔的票仓而放下身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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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裔将成美国最大移民群体 2055年是转折点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美国亚裔人口50年后将超过拉美裔,成为美国最大的移民群体。

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的一项最新研究显示,美国亚裔人口50年后将超过拉美裔,成为美国最大的移民群体

据Daily News网站报导,这份报告中提到,到2065年时,拉美裔人口将下降到占移民总数的31%,而亚裔将增长到38%。

到时美国人口总数预计将达到4.41亿,其中新移民人口将占总人口的18%,超出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欧洲来美的移民潮。

当前,移民占美国总人口的14%,比1965年时增加了5%。其中拉美裔最多,占移民总数的47%,亚裔占26%。

而美国人口未来的转折点是在2055年,届时亚裔移民将成为最大的移民人群,占移民总数的36%,而拉美裔占34%。欧洲等地来美的白人移民占18%~20%,黑人移民仅占8%~9%。之后亚裔人口将继续增加。

在此项研究过程中,皮尤研究中心分析了美国人口普查局(Census Bureau)的相关数据,并于2015年3月10日到4月6日期间,通过网络收集数据后,经过分析得出结论。

目前美国的拉美裔人口占移民总人数比例最高,但亚裔人口正在逐渐增加,预计到2055年将超过拉美裔,达到36%,2065年达到38%

亚裔增加、拉美裔减少的原因

论其原因,皮尤研究中心拉美裔研究主管洛佩斯(Mark Hugo Lopez)表示,部分原因是拉美地区,尤其是墨西哥人的生育率下降。比如,现在墨西哥平均一位妇女生2个孩子,而在1960和1970年代,一位妇女大约有7个孩子。

所以来自墨西哥的潜在移民人口正在减少,而来自中国和印度的移民人数正在增加,他们多是以留学和从事高科技工作的方式来美。

但是洛佩斯也表示,虽然亚裔移民不断增加,但拉美裔移民仍然占很大比例,其增加的人口主要来自在美国出生的拉美裔后代。

目前,全美47%的移民都是拉美裔;但到2065年拉美裔比例将下降到31%。亚裔目前占26%,但在50年之后,他们将增加到38%。

美国人对移民的印象

皮尤研究中心还征求了一些美国人对移民的印象,并用一个词来概括。在所有被调查者中,有49%进行了描述,其中12%用正面词汇,11%用负面词汇,26%用中性词汇。

有12%用“非法”来概括自己对移民的印象;5%用“人口过多”;4%用“合法性”;用“工作”、“遣返”、“美国人”、“职业道德”来概括的分别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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