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直以來,獲得美國永久居民身份(又稱美國“綠卡”)需要經過多年的努力,而且還得靠運氣。如今,普通人想去矽谷的高科技公司工作,仍然非常困難,HB1工作簽證因為配額有限,供不應求。不過,如果妳手頭有50萬美元的閑錢,則相對很容易以合法的方式買到“綠卡”,開始在美國的生活。只需花錢申請EB-5簽證就是了。
美國為何提供此種簽證?許多國家都出售永久居民權,在馬耳他和塞浦路斯,外國人甚至能買國籍,並獲得政府頒發的護照。在美國,申請人的資金必須投資於壹家新企業,而且該企業須在農村地區或失業率高企的城市地區,為美國公民創造10個全職崗位。移民立即獲得臨時綠卡,兩年後,如果能創造出要求的就業崗位,就能獲得永久綠卡。
EB-5項目始創於1990年,但直到最近,很少有人申請EB-5簽證。美國政府對此類簽證的限額為每年1萬個名額,但2003年總共只有65名申請者。在EB-5簽證推出後18年時間裏,該項目根本無人問津。此前的預測是,EB-5計劃每年將創造4萬個崗位,但實際情況與之相去甚遠,而且該項目每年1萬個名額的指標根本用不完。2003年,美國政府僅向65位移民發放了EB-5簽證。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過後,申請人數大增。2012年,美國發放了7641張EB-5簽證,2013年發放了8564張。如今,該項目每年申請者將近1萬人,其中主要是希望獲得簽證未來能遷往美國的中國人。
法律規定,單個國家的申請者最多只能獲得7%的簽證名額,但已簽發的EB-5簽證有80%以上發給了中國公民。這是因為申請者僅來自少數幾個國家,而美國希望盡可能多的發放此種簽證。因此,其它國家沒有使用的份額都給了中國。中國富人知道,他們可以跳過正常綠卡申請程序漫長的等待期以及不確定性,而且EB-5簽證所需的投資金額對他們來說不成問題。中國投資者更加青睞美國EB-5項目的另壹個原因在於,加拿大停止了此類項目,因為該國發現,投資的資金並未對加拿大經濟產生多大助力。
在美國,沒人太關心真正創造就業崗位。私人房地產開發商創造了600個“區域中心”,將投資者的錢聚到壹起,用於為特定區域內的項目提供資金,此做法幾乎不受任何監管機構的監督。大多數項目得以完工,在此過程中,肯定創造了壹些就業。在某些情況下,外國投資者甚至能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投資者只想要綠卡,並不指望自己的投資能產生收益。這意味著在美國和中國的代理都獲得巨額傭金,資金則投資於那些屢屢被傳統銀行貸款拒之門外的高風險項目,有些項目甚至根本就是子虛烏有。有壹個例子是,壹位開發商說服了許多中國投資者投資於壹個國際會議中心,該中心本身是要建在芝加哥奧黑爾機場附近此開發商名下壹所廢棄旅館上。然而,這純粹是壹個騙局,投資者的資金壹旦收集到位,建設項目會立即停下。最後,大部分投資者的資金被追回了,但沒有獲得綠卡。
流經EB-5體系的錢數額很大,參與者甚眾。其中包括布賴恩•蘇這樣的美籍華人,蘇向美國開發商提供咨詢服務,幫助他們獲得中國投資者的EB-5投資。蘇每年在上海舉辦“投資美國高峰會”,會上每個攤位的費用大約5萬美元。此外,開發商要想進入蘇的“核心圈子”,還需向其繳納年費。蘇還會組織美國開發商參加高價赴華“貿易代表團”,與投資者以及中國本土的投資顧問會面。其它人則在中國各地舉辦晚宴研討會,甚至會通過打陌生推銷電話、發送垃圾郵件來尋找投資者。
對於除中國投資者以外的所有人來說,EB-5投資都利潤豐厚。在中國的代理從每位投資者身上獲得高達10萬美金。這壹點通常並未公開——投資者以為自己支付的費用是5000美元,其余的錢是開發商給的回扣。此外,同時代表投資者和開發商(明顯存在利益沖突)的律師,能從每位投資者身上獲得6萬美元。而在資金抵達美國後,地區中心每年收取2%的管理費。開發商仍然能賺錢,因為這些資金的成本仍低於傳統銀行融資,所以只有投資者得不到保護。但如果綠卡能發下來,投資者就也得償所願了。
在歐洲,主要的目的地國是馬耳他、葡萄牙和西班牙,上述三國是歐盟成員國,而且提供優先簽證乃至公民身份。在馬耳他,投資65萬歐元(標準很快將提高到115萬歐元)就能獲得該國護照,葡萄牙(100萬歐元存入當地銀行或創造30個就業崗位)和西班牙也有類似規定。其他國家與美國類似,僅可能給予永久居民身份,而非公民身份。在希臘,每位中國投資者必須斥資25萬歐元購買壹處房地產,而在英國則需支出100萬英鎊。由於歐盟成員國間能自由往來,投資者獲得任壹歐盟成員國的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就能在其他任何歐盟國家旅行或居住(至少是部分時間居住)。歐盟擔心這些項目可能會幫助投資者洗錢,並對允許馬耳他等小國決定誰能享有歐盟公民身份感到擔憂。不過,目前這些國家需要錢,他們不介意向中國以及其他亞洲國家的投資者出售本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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