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以來,英國內政部對於簽證政策作出了壹系列重要的變更。下面帶領大家了解壹下,2017年英國簽證政策中的那些新消息。
1、所有Tier4簽證(學生簽證)結果將在英國境內做出判定:
現英國內政部已經確定將所有Tier4簽證的決策權移交於位於謝菲爾德的英國內政部Tier4簽證負責部門。對於英國境外留學生申請簽證的流程,在線提交申請表,去簽證申請中心采集生物信息,面試以及提交材料等步驟並沒有發生變化。但是學生的材料將被全部當場掃描並發送至位於謝菲爾德的相關部門進行審理等待結果。而英國駐外大使館的工作人員將不再有簽證的決策權。
Tier4簽證的決策權從海外遷移至英國境內的決定已經實施壹段時間了,而今年夏天將是Tier4簽證第壹次在英國進行審理並作出決定。
各大學已經從內政部得到再三保證,聲明此項變化講不會影響到學生簽證申請受理的效率和時常。不過,並非每位位於謝菲爾德的內政部工作人員都有處理多重不同英航資金證明以及其他材料的的豐富經驗。對此,蔚藍留學會對此次簽證的受理效率進行密切的關註。
2、關於教育貸款的用途變化:
內政部已經更新了Tier4知道文件以及移民法規中“學術或教育貸款”認可的用途可以是直接支付給學生個人或者直接支付給Tier4擔保人,用以表明學生有足夠的資金可以支持其在Tier4簽證下完成全部課程的學習。
關於家長同意書與關系證明文件的要求:
內政部針對Tier4指導文件以及移民法規中的要求做出說明,學生在接受父母或者合法監護人對於其在英國學業的財政資助時,必須提交關系證明的相關文件。
這些文件可以是:包含學生本人以及其父母雙方姓名的出生證明,或者包含學生本人以及父母(合法監護人)姓名的領養證明,或者含有學生法定監護人姓名、以及父母或者法定監護人確認他們同意在資金方面支持學生在英國因學業在大學學習停留期間的法律文件。
3、關於工作周的定義:
英國移民法規中關於Toer4簽證持有人壹周工作時間的定義做出了詮釋,現在的Tier4簽證中的工作周意為從周壹開始的7天。不過此項定義並不影響之前簽證中所規定的學生可以工作的小時數目。
4、關於逾期逗留英國的處罰力度:
內政部縮減了在簽證結束後,簽證持有人可逗留在英國的時長-—逾期逗留將被12個月之內不得再次入境。而逾期逗留時長現從90天縮減到了30天。
此項變更除了Tier4簽證,還適用於所有其它的英國簽證類別。
(據太傻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