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是東南亞最大的國家,擁有2.5億人口和龐大的經濟消費市場,年輕型態的人口結構意味著每年首次購買房地產的人口數量是相當可觀的,使得印尼房地產及不動產在未來十年仍然有廣闊的增長空間。
以下就是印尼房地產的投資法規、交易方式與買房稅費的詳盡整理:
外國人房地產投資法規
根據印尼“2000年關於禁止和開放投資目錄的總統令”及其修正案,印尼允許外資進入房地產行業,可以獨資或合資成立外商投資企業,外資比例不低於5%。
印尼實行土地私有,外國人或外國公司在印尼都不能擁有土地,但外商直接投資企業可以擁有以下三種受限制的權利:
- 建築權,允許在土地上建築並擁有該建築物30年,並可再延期20年。
- 使用權,允許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25年,可以再延期20年。
- 開發權,允許為多種目的開發土地,如農業、漁業和畜牧業等,使用期35年,可再延長25年。
如上所述,自2015年底以來,居住在印尼的僑民已經能夠購買屬於“使用權”類型的房產。不過,仍有若干與購買此類型房產相關的要求和權限規定:
- 僑民僅可購買價格在各區域規定的特定最低價格及以上的印尼房產(詳見下表)。
- 僑民僅可直接向開發商購買印尼的房產。
- 僑民不允許向第三方出租印尼的房產。
- 當僑民離開印尼,去其他國家居住時,他/她在離開印尼一年之內,需要放棄使用權,或將其轉讓給符合在印尼擁有房產的所有要求的其他人(可以是其他外國人士或印尼公民)。
- 僑民可購買印尼的獨棟住宅,初始期限為30年。可延期2次,第一次可延長30年,第二次可延長20年(因此,外國人士的所有權總共可達80年)。
外國人士在印尼購買獨棟住宅和公寓的最低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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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人買土地、可以獲得永久產權的方式
- 與印尼公民結婚的外國人。
- 成立合資公司:本國人持有51%或以上股份,外國人持有49%股份。
印尼房地產特有的法律名詞解釋:
Hak Milik擁有權——不動產可以轉讓、出售、抵押、繼承,但只是對印尼公民和印尼企業永久有效。外資的擁有權有時間限制。
HakGuna Bagunan——可以由公司(外資或內資公司)或個人建築的權利,有效期為20-30年,屆期必須向全國土地局申請延長。購買的目的必須明確,並必須在購買的土地有效地利用和合理地開發,不能囤地。
HakSewa Bagunan——租賃土地用於建造建築物的權利,有效期由地主和租戶雙方協商決定。這是一種非正式的協議,因為沒有在注冊機關注冊,所以租戶是完全不受法律保護的。
Hak Pakai使用權——使用土地的權利,但有特定的目的和明確約定的時間限制。印尼公民、在印尼定居的外國人、外資企業以及外企常駐代表機構均可獲得這一權利。
HakGuna Usaha——開發和利用權,適用於國有土地,用於農業和養殖用途,使用期為35年,可以向全國土地機構再延長25年。土地必須根據使用目的進行有效利用和開發,不得荒廢。
Strata Title——可以出售給常駐印尼的外國人的公寓使用權,只有公寓大樓沒有透天。大部份投資客持有印尼房地產的方式。
印尼房地產相關稅法
買房稅費:
轉讓稅:設定為5%,由買方支付。
買賣土地契約:公證人需要目睹所有的財產交易,費用通常是購買價格的1%。
訴訟費:法律費用設定為1%。
注冊費:0.2%。
奢侈稅:如果你購買價值200億印尼盾(約99.7萬元人民幣)的房子,或價值100億加元(約49.8萬元人民幣)的公寓,你需要支付20%的高額奢侈稅。
政府目前正計劃將門檻提高至30億印尼盾,以刺激房地產市場。
持有房產的稅費:
預扣稅:設定為20%。
年度房產稅:
物業稅逐步增加,具體取決於物業的價值:
- 價值高達2億印尼盾 = 0.01%
- 2億至20億印尼盾之間的價值 = 0.10%
- 20億至100億印尼盾之間的價值 = 0.20%
- 價值超過100億印尼盾 = 0.30%
出售物業的稅費:
土地和建築稅:賣方支付5%的土地和建築稅。但是,對於普通公寓和房屋的轉讓,稅率為1%。
奢侈稅:稅收設定為5%並由賣方支付。政府計劃將稅率降至1%以推動房地產市場。
資產增值稅:利得稅高得驚人,高達20%。
經紀佣金:
房地產經紀人通常收取售價5%的佣金。
外國人能在印尼貸款買房嗎?
外籍人士的購買物業權利其實是根據“使用權”而非“擁有權”,後者只能印尼國民才可以擁有這個權利。所以想要得到印尼金融機構對於國外人口發出物業貸款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雖然印尼現在並沒有法律禁止本地銀行向國外投資者出售抵押貸款,但是銀行在審慎的管理下都會拒絕向在“使用權”範疇下的物業批出貸款。
信息來源:東南亞投資報告、Asia Property HQ
責編:Zoe Ch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