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購房者的法律瓶頸:49%的產權限制

與東南亞其他地區的房地產投資不同,海外人士在泰國購房,面臨產權限制你可以買壹棟樓裏的很多間公寓,但是不能買壹棟樓的產權。

按照泰國《公寓法》規定,外國人可以在泰國購買公寓,但該公寓所有外國人購買的面積合計不得超過整棟公寓總面的49%。外籍公民最多只能擁有壹棟公寓49%的產權。外籍人士需要提供將購房款自海外轉賬至泰國國內銀行的憑證,並有銀行開具的證明。因而,外籍公民想要獲得房屋產權,需要與泰國公民“合作投資”。

但是,由於這種“合夥”的形式存在風險,目前采用與泰國公民合夥購房的案例並不普遍。更多去泰國投資的外籍人士,選擇租用長期產權的方式,獲得房屋使用權。

按照泰國政府規定,外籍人士可以租用泰國房產30年。到時限後,可以到泰國土地管理部門延長30年使用期。期間,房屋使用權可以轉讓。

另外,外籍人士可以在泰國註冊公司,並通過將房產登記到公司名下的方式,實現對泰國房產的持有。但是,在泰國註冊公司,同樣要受到49%的比例限制。據泰國《土地法》規定,外國人在泰國設立的公司,泰方持股至少達到51%,即外籍公民持股不得超過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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