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房产出新规:私宅示范单位7月20日起须以实样示人

新加坡私宅项目的示范单位今后必须以“素颜”示人,以准确反映单位落成后的真实模样,不然就必须关闭示范单位。国家发展部昨天宣布,一系列让私宅市场更透明的举措即将生效,包括更频密地公开新项目销售数据、规定更全面的交易文件信息,以及确保新项目示范单位更准确地反映真实单位。

私宅项目的示范单位今后必须以“素颜”示人,以准确反映单位落成后的真实模样,不然就必须关闭示范单位

过去,发展商建造示范单位促销房子时,时有误导买家的做法,如拆除示范单位的隔墙、减少墙壁的厚度与宽度、不安装门框或增加天花板高度,让示范单位看起来更宽敞明亮。

政府在2013年立法收紧示范单位的条例,有关新条例将在今年7月20日生效。市建局表示,当局须要一段时间决定执行这项新条例的运作细节。

新条例规定,发展商须按蓝图比例建造示范单位,面积和天花板高度须与实际单位一样。示范单位必须建造所有结构和外部墙,而且墙的厚度必须与真实单位相同。

只有在结构和外部墙会影响出入示范单位的情况下,发展商才不用建造它们,但前提是必须在示范单位的地板上,清楚标明墙壁的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凡是不在示范单位中出现的内部非结构墙,也必须在示范单位地板上标明,清楚显示其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

示范单位中也必须展示真实单位所用的材料、配件、家电及油漆等。示范单位入口处也须展示一个按比例绘制的单位平面图。

交易信息更透明

在7月20日前建好示范单位的发展商不受新条例影响,但必须详细地让买家知道示范单位与真实单位之间的不同,包括在示范单位入口处贴告示并向买家派发通知。不遵守条列的发展商,必须关闭其示范单位。

除了示范单位的新条例,交易时须填写的选购权书(Option-To-Purchase)和买卖协议(Sales & Purchase Agreement)表格也从7月20日起改变。譬如,发展商必须在表格上申报将给买家哪些折扣和优惠,以保障私宅买家的权益。

又譬如,在新单位保修期到期前,从一手买家手中购买单位的二手买家,目前与发展商之间没有买卖协议,因此无法享有保修保障;新买卖协议将确保二手买家也能享有一年缺陷保修服务。

此外,发展商从本月25日起,必须每星期提供项目销售数据,如成交量、售价和优惠等,目前是每月提供一次;这些新信息将从下个月5日起,每周在市区重建局网站上公开。

高力国际研究部主管谢岫君指出,新改变意味着发展商将有更多行政工作要做,但提供更即时的房屋信息对买家有利。

她说:“有关折扣的信息将是对买家最有意义的信息,如礼券、现金回扣、律师费、印花税回扣、租赁担保和家具礼券等。信息公开之前,买家很难衡量和比较折扣。有了更详细的信息,买家可按实际价值计算和自行决定哪些折扣对他们最有利。”

世邦魏理仕东南亚研究部主管沈振伦说:“如今的楼市充满挑战,最好是消除任何有关交易价格和认知上的灰色地带。大部分发展商不会措手不及,因为它们自2013年4月政府首次宣布时就开始按要求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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