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证据不足可直接拒绝申请 美国签证新规将影响谁?

美国《侨报》报道,美国移民局又出新规定了。近日,美国移民局发布一份政策备忘录(policy memorandum),规定9月11日起,美国移民局规定所有移民或非移民签证,都被“剥夺”补件机会。简单地来说,就是递交材料时若不充分或者出错了,直接就拒签。

哪里变了?

2013年6月发布的政策备忘录,限制了移民官拒绝移民或非移民申请的权力。如果申请人提出申请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明文件,除非没有任何批准的可能性,否则应该先发出补件通知(RFE),再决定是否通过。

据美国移民局官网消息,这份将于9月11日生效的新规,除了法定拒签statutory denial(即提交额外的证据也没有可能解决证明材料缺陷的问题),若缺乏有效初始证据(lack of sufficient initial evidence),新规将允许移民官拒绝申请(application)、申诉(petition)或请求(request),而不用先发出补件通知(RFE)或拒绝意向通知(NOID)。

这个变化使移民官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拒绝请愿或申请,而无需先要求更多信息。该新规似乎与移民局最近批准请愿和申请的严格标准一致。

除法定拒签外,在不发出RFE或NOID,就直接否决申请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只有很少或几乎没有支持证据的豁免申请。

依据法律法规,在提交申请时应该提交正式文件或其他形式的证据,以确保是否符合资格的情况,而没有此类文件。例如,提交I-864表时未提交I-485表。

适用范围

新政将影响9月11日生效后收到的所有移民或非移民申请,比如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学生签证(F-1/F-2)、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EB类)、调整身份(I-485)等。

新政暂不会影响9月11日以前提交的申请,包括2018年4月已提交申请并正在等待审核的H1-B。此外,新政也不适用于“童年入境暂缓递解计划”(DACA)的个案。

该政策的制定是为了打击那些“占位申请”,鼓励那些认真收集提供证明材料的申请。

新政后果

1、拒签数量或增加;

2、如果申请失败,根据移民局6月28日的更新规定“在对申请,请愿或福利请求作出不利决定时,外国人无法再美国合法居留”,更多的工作签证或个人(例如持学生签证的人)将被安置在遣返程序中;

3、由于这些后果,雇主请愿人和申请人必须格外小心地记录(并且可能过度记录)其申请中的所有必要要素。例如,一般而言,雇主不应再提交最低限度支持的H-1B申请,并认为如果发布RFE,可以提交更多证据。如果在紧急情况下提交了不完整的请愿书,申请人应该预料到被拒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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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侨网
责编:Zoe Chan

美国即将收紧六国签证发放 | 美国

美国即将实施新规定,要求六个穆斯林为主要人口的国家的签证申请人必须跟美国的家人或企业有紧密联系,才有资格入境美国

申请签证时电子提取指纹
申请签证时电子提取指纹

美联社和路透社星期三晚上都看到了国务院的电文,但是没有公开发表。电文中解释了驻外使领馆签证官在审查伊朗丶利比亚丶索马里丶苏丹丶叙利亚和也门人的签证时需要遵循的原则。

紧密的亲属关系包括人在美国的父母丶配偶丶孩子丶成年子女丶子女配偶或是兄弟姐妹。

不符合要求的亲属关系包括祖父母丶孙子孙女丶外孙子外孙女丶父母的兄弟姐妹丶兄弟姐妹的子女丶堂表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丶未婚夫和未婚妻,以及其他远亲。

符合要求的商业关系必须是“正式的,登记在案的”,不能是为了逃避旅行限令而专门建立的,酒店预订这类证明不符合要求。

美联社的报道说,新规定将於华盛顿时间星期四晚上8点生效。

(据美国之音)

加拿大 | 11月10号开始!入境加拿大将会有新规定!

大家都知道,入境加拿大规定繁多,很多要求还没消化完,这不,拥有双重国籍加拿大公民,或者是持有加拿大免签护照的旅客们,请注意从11月10号开始,入境加拿大将会有新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

联邦政府规定:免签国旅客入境加国需办理电子旅行证(eTA),同时要求凡拥有双重国籍的加国国民,从海外飞抵加国时须使用加国护照入境

新规定将从11月10日起全面实施!

知识普及来啦~~加拿大 | 11月10号开始!入境加拿大将会有新规定!

什么是eTA?

eTA是对免签证的外籍人士,搭乘飞机进入加拿大或在加转机的一项新入境要求;

此旅行证以电子方式与旅客的护照相联,有效期为5年或到护照失效日期为止,以先到期者为准!

如何申请eTA

网上申请eTA并不复杂,申请者只要准备好:护照、信用卡和电子邮件地址,申请费7加元即可。每一次申请的有效期可长达5年。

eTA申请表格只有英语和法语版本,为帮助旅客填写表格,表格每一项的说明均以若干种语言提供,也包括中文。

通常旅客应该在开始计划来加拿大旅行,或经加拿大转机时就尽快申请eTA。但网上申请eTA很简单,大多数申请者在申请提交几分钟内,即可得到电子邮件回复,且不需要打印任何文件来证明已经有eTA,因为eTA是以电子方式与护照相联。旅客只需持有在申请eTA时使用的护照即可。若旅客已到达机场但没有eTA,也可即时取得eTA。

这些人不受影响:

美加双重国籍的人士,拥有美加双重国籍的人士不受此政策影响,从陆路和水路返加的人士也不需要eTA。

中国护照不受影响:

注意,由于中国大陆护照的持有人需有签证才能进入加拿大,因此不需要申请eTA!

加国永久居民不受影响

加国永久居民乘飞机回加不需要eTA,但仍需持有加国永久居民卡或永久居民旅行证件,否则将可能被拒登机。

这些人多多少少受一些影响:

港、澳、台受影响:

而对于来加免签的港、澳、台护照持有人则需申请eTA,否则在11月9日后可能会被加国拒绝入境。

持有港、澳、台护照,又有加国护照的双重国籍人士,则一定要持加拿大护照入境!如没有加国护照,则一定要尽快提前办理。

美国有些特殊~~~

美国永久居民乘飞机进入加国需要eTA(以及美国绿卡);如经陆路或海路进入加拿大则不需要。

部分留学生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学生和临时工作人士(来自需要申请eTA国家),若在2015年8月1日前取得学生签证或工作签证,并打算乘飞机离开和返回加拿大,则需要eTA。

建议大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相关资讯:加拿大 | 楼市新政4项主要改变 究竟打压哪些人群?

(互联网资讯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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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房产出新规:私宅示范单位7月20日起须以实样示人

新加坡私宅项目的示范单位今后必须以“素颜”示人,以准确反映单位落成后的真实模样,不然就必须关闭示范单位。国家发展部昨天宣布,一系列让私宅市场更透明的举措即将生效,包括更频密地公开新项目销售数据、规定更全面的交易文件信息,以及确保新项目示范单位更准确地反映真实单位。

私宅项目的示范单位今后必须以“素颜”示人,以准确反映单位落成后的真实模样,不然就必须关闭示范单位

过去,发展商建造示范单位促销房子时,时有误导买家的做法,如拆除示范单位的隔墙、减少墙壁的厚度与宽度、不安装门框或增加天花板高度,让示范单位看起来更宽敞明亮。

政府在2013年立法收紧示范单位的条例,有关新条例将在今年7月20日生效。市建局表示,当局须要一段时间决定执行这项新条例的运作细节。

新条例规定,发展商须按蓝图比例建造示范单位,面积和天花板高度须与实际单位一样。示范单位必须建造所有结构和外部墙,而且墙的厚度必须与真实单位相同。

只有在结构和外部墙会影响出入示范单位的情况下,发展商才不用建造它们,但前提是必须在示范单位的地板上,清楚标明墙壁的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凡是不在示范单位中出现的内部非结构墙,也必须在示范单位地板上标明,清楚显示其所在位置、厚度和宽度。

示范单位中也必须展示真实单位所用的材料、配件、家电及油漆等。示范单位入口处也须展示一个按比例绘制的单位平面图。

交易信息更透明

在7月20日前建好示范单位的发展商不受新条例影响,但必须详细地让买家知道示范单位与真实单位之间的不同,包括在示范单位入口处贴告示并向买家派发通知。不遵守条列的发展商,必须关闭其示范单位。

除了示范单位的新条例,交易时须填写的选购权书(Option-To-Purchase)和买卖协议(Sales & Purchase Agreement)表格也从7月20日起改变。譬如,发展商必须在表格上申报将给买家哪些折扣和优惠,以保障私宅买家的权益。

又譬如,在新单位保修期到期前,从一手买家手中购买单位的二手买家,目前与发展商之间没有买卖协议,因此无法享有保修保障;新买卖协议将确保二手买家也能享有一年缺陷保修服务。

此外,发展商从本月25日起,必须每星期提供项目销售数据,如成交量、售价和优惠等,目前是每月提供一次;这些新信息将从下个月5日起,每周在市区重建局网站上公开。

高力国际研究部主管谢岫君指出,新改变意味着发展商将有更多行政工作要做,但提供更即时的房屋信息对买家有利。

她说:“有关折扣的信息将是对买家最有意义的信息,如礼券、现金回扣、律师费、印花税回扣、租赁担保和家具礼券等。信息公开之前,买家很难衡量和比较折扣。有了更详细的信息,买家可按实际价值计算和自行决定哪些折扣对他们最有利。”

世邦魏理仕东南亚研究部主管沈振伦说:“如今的楼市充满挑战,最好是消除任何有关交易价格和认知上的灰色地带。大部分发展商不会措手不及,因为它们自2013年4月政府首次宣布时就开始按要求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