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城市规划建设 | 新加坡

新加坡的城市規劃建設 | 新加坡

新加坡是壹個島國,國土面積為646平方公裏,人口約為320多萬,相當於中國特大城市的人口規模,和中國許多熱帶城市有著相似的氣候條件。今年九月受中心委派,我們有幸到新加坡進行了考察學習,展現在我們面前的是壹個現代化的花園城市,壹個具有深厚的多文化底蘊與現代環境相映成趣、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對比於壹處的“非常新加坡”。我們在參觀新加坡城市建設的同時,對其城市規劃體系、城市規劃管理、城市特色建設、道路交通等方面進行了認真的考察和學習。

壹、城市規劃運作體系

新加坡的城市規劃可分為兩種:發展規劃和開發控制規劃。

1、發展規劃:主要指戰略性的概念規劃。

概念規劃是長期性的和戰略性的,制定長遠發展的目標和原則,體現在形態結構、空間布局和基礎設施體系。概念規劃的作用是協調和指導公共建設的長期計劃,並為實施性規劃提供依據。規劃圖是示意性的,不足以指導具體的開發建設。1991年新加坡對其第壹個概念規劃進行了調整,形成2000年、2010年和X年三個階段的形態發展構架。其中2001年新加坡概念規劃(The ConceptPlan 2001)提出了7個方面的規劃要點:在熟悉的地方建設新住屋;高樓城市生活更多的休閑選擇;商業用地更加靈活;形成全球的商業金融中心;建設更加密集的軌道網絡;更強調各地區的特色。

2、開發指導規劃(總體規劃):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總體規劃曾經是新加坡的法定規劃,作為開發控制的法定依據。到了八十年代開發指導規劃逐漸取代了總體規劃,成為開發控制的法定依據。新加坡的55個分區都制定了開發指導規劃,該規劃以土地使用和交通規劃為核心,根據概念規劃的原則和目標,制定土地用途、發展密度、高度、交通組織、環境改善步行和開敞空間體系、歷史保護和開發等方面的開發指導細則和控制參數。這種規劃類似我國的控規。

二、城市規劃管理

新加坡目前的規劃系統是由規劃法令規定的壹套法制系統。規劃主管部門是市區重建局,它由法律授予權力,包括:規劃的權力,規劃管理的權力,征收發展費的權力。市區重建局在法定的總體規劃指導下實施規劃管理。在新加坡,“發展”是批在土地以上及以下進行任何建築、工程、開采和其它處置或者改變建築和土地利用的用途。

新加坡規劃管理的特征是:

1、通過對發展申請的分類提高管理的效率。市區重建局發展管理署對發展申請進行分類,並制定相應的流程。這些類型包括:新建建設工程,地契分割和地契(分層)分割,已有建設工程變更,建築及土地的用途改變,修訂已批準的規劃,延期或臨時發展等;

2、運用經濟手段和行政手段調控土地發展和轉讓。新加坡規劃管理最成功的地方就是其宏觀調控的手段。最突出的經濟手段是,任何批準的發展方案,如果發展計劃的容積率超出總體規劃圖的容積率、發展計劃的人口容積率超出總體規劃圖的最高規定、發展計劃牽涉到建築及土地用途的更改,造成地價增值,必須向市區重建局繳交發展費,這壹舉措使國家利益得到保障。

3、運用信息技術加強規劃管理。對於壹個成功的規劃管理,其中壹個重要因素是:可靠、準確的數據。新加坡註意采集土地信息和發展數據,用於跟蹤城市形態發展和規劃分析,並運用信息技術發展了城市規劃管理信息系統。

4、以法的精神給申請者以訴訟的機會。在發展申請不能滿足規劃要求的時候,規劃當局可以發出不批準通知書,並說明方案被拒的原因。申請者可以接到通知書的28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國家發展部部長,市區重建局上訴。

5、嚴厲的規劃執法。違法者必須付罰款3000新幣或被監禁不超過3個月或兩者兼施。

6、違規申請的處理。對於不能遵守規劃要求的發展,只要原因恰當,可以通過違規申請的渠道得到解決,這是新加坡政府親商的舉措之壹。負責處理違規申請的機構是規劃管理委員會。其主席為市區重建局的局長,委員包括:建築管制、環保、交通及建築師學會、規劃師學會的領導。

三、城市特色建設

1、花園城市的建設

1965年新加坡建立獨立的共和國就提出建設花園城市的思想。從最早提出建設“花園城市”理念的六十年代到九十年代,新加坡為提高花園城市的建設水平,在不同的發展時期都有新的目標提出。六十年代提出綠化凈化新加坡,大力種植行道樹,建設公園,為市民提供開放空間;七十年代制定了道路綠化規劃,加強環境綠化中的彩色植物的應用,強調特殊空間(燈柱、人行過街天橋、擋土墻等)的綠化,綠地中增加休閑娛樂設施,對新開發的區域植樹造林,進行停車場綠化;八十年代提出種植果樹,增設專門的休閑設施,制訂長期的戰略規劃,實現機械化操作和計算機化管理,引進更多色彩鮮艷、香氣濃郁的植物種類。

九十年代提出建設生態平衡的公園,發展更多各種各樣的主題公園,引入刺激性強的娛樂設施,建設連接各公園的廊道系統,加強人行道的遮蔭樹的種植,減少維護費用,增加機械化操作。由於新加坡政府較早地認識到城市環境的重要性,園林不僅僅能創造“使房地產增值”的經濟效益,更是國民綜合素質和精神面貌的體現,從而使建設“花園城市”的運動深入人心,與廣大民眾達成共識。這壹切都給新加坡“花園城市”的建設註入活力。

新加坡城市綠化的點線面的處理有著獨道之處。其花園城市的面貌很大程度上反應在城市的道路上:街道、城市快速路兩旁寬闊的綠化帶中種植著形態各異、色彩繽紛的熱帶植物,體現著赤道附近熱帶城市的特色。新加坡從九十年代著手建立的連接各大公園、自然保護區、居住區公園的廊道系統,則為居民不受機動車輛的幹擾,通過步行、騎自行車遊覽各公園提供了方便。他們計劃建立數條將全國的公園都連接起來的“綠色走廊”,該走廊至少六米寬,其中包括四米的路面。目前該項目已進行了三分之壹。

新加坡均勻分布的城市公園、居住區公園及其正在實施的“公園廊道”計劃,使市民能夠充分享用這些休閑地。公園的建設以植物造景為主,體現自然風光,園中完備的兒童的遊戲設施和體育健身設施全部免費向市民開放,真正實踐著其“為人服務、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造園宗旨。

2、強調各地區的特色

新加坡是壹個多文化交融的國家,其城市建設也體現了多文化內涵的建設風貌,也造就了新加坡獨特的城市特色,即傳統與現代、東方與西方對比融合的城市風貌。在城市中大量的歷史建築和現代建築喜劇性的、完美的融和在壹起。眾多有特色的歷史街區如中國城(ChinaTown)、 印度街(Little India)等 “紅屋頂式”的歷史街區增加了新加坡的魅力和吸引力。

新加坡政府認為對城市中的歷史建築和歷史街區,應合理評估其價值。從經濟的角度衡量,在寸土寸金的新加坡建造高樓大廈遠比保留歷史街區的低矮店屋更具經濟效益,但是它們所蘊藏的無形回憶和共同情感,卻是建構壹個國民歸屬感的必要條件。新加坡政府將這壹思想作為歷史街區保護的基本策略。

以新加坡河北岸的克拉碼頭(Clarke Quay)為例, 1860至1870年代曾是造船和修船的中心這裏原本是低矮的貨倉和店鋪,1983年貨運駁船遷離新加坡河以後良好的地理區位條件使得碼頭周邊迅速高樓林立,對於市中心濱河沿岸所留存的這些舊建築,新加坡政府並沒有將其拆除重建更具經濟價值的商業或辦公,而是將這裏的數十座貨倉和店鋪改為多元特色的餐館和酒吧。如今有著傳統風貌的店屋同背後的現代化摩天大樓形成鮮明的對比並成為附近金融區職員和國外遊客最愛光顧的休閑去處,它已成為該地區標誌性的重要組成部分。

四、道路交通規劃

新加坡道路骨架為蜂窩狀,綜合了放射狀路網和方格網路網的優點,按照路網密度排名,其在全世界位於第3位。為了解決日益增長的交通壓力,新加坡政府努力完善道路網建設,但通過越來越多的實踐證明,光靠修路並不能解決交通問題。新加坡從1970年起,就不斷出臺新的或改進老的交通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幾方面:

1、通過大力發展公共交通——貫穿全國的地鐵、輕軌系統及發達的陸地公交汽車網絡系統,來解決市民的出行;另外通過GPS自動調動系統提高出租車效率,

2、以電子收費系統限制公交車以外的車輛在高峰時間進入鬧市區;

3、每年有壹定限量的轎車購買指標以防止車輛增長的速度過猛;

4、大力進行道路系統、停車場、停車樓的建設。目前新加坡國內的道路用地已占其國土面積的12%。但從1999年以來對鬧市區進行減少停車設施來限制交通流量。

具體的交通管理制度的演變為;

  • 1970年汽車共乘計劃
  • 1975年限制區計劃、巴士專用車道
  • 1976年出租車無線傳召
  • 1973年外國車輛入境費用
  • 1980年路口交通燈電腦化
  • 1982年開始建設地鐵
  • 1990年擁車證
  • 1991年周末車輛
  • 1998年電子收費
  • 1999年削減停車設施、建設輕軌

五、土地售賣計劃

土地售賣計劃與新加坡市區重建行動計劃緊密相連,通過土地售賣將新加坡概念規劃指導下的重建行動計劃變為現實。

1、強行征地:新加坡是壹個土地資源極其匱乏的島國,為加強政府對土地的有效控制,政府通過強行征地的手段,把大部分土地收為國有,將私人土地加以合並,使小地塊整合為大地塊,為大宗發展提供用地。

2、在土地開發的同時,大力建設組屋,以容納因發展而須遷移原址的居民。新加坡的組屋與我國的經濟適用房類似。

3、投資建設基礎設施。

4、在公布投標結果後,密切關註施工與建設,直到完工為止。

5、在土地售賣計劃裏,政府尋求的不單是土地購買者,而是需要土地發展的夥伴,這個夥伴必須與政府配合,積極提供資金、人力與專業知識,吸引投資,使國家建設能夠推展。

(互聯網綜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