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資產折舊抵稅系列(七): 破解最大誤解——“舊房不值得做折舊”

經常有投資者問我,他的物業是個舊房子,很多年都沒有申報資產折舊了,是否有必要做個固定資產折舊抵稅報告來抵更多的稅。

我的回答基本上是肯定的。我知道不少的華人朋友以往對固定資產折舊認識不深,往往忽略它。雖然澳洲稅法規定,1985年7月18日前開工建造的房屋,其原始資本(即建築的結構)是忽略不計的。但是,除原始資本外,附加資產(assets)是固定資產折舊重要的組成部分,其價值往往超過了原始資本部分的價值,不容忽視。

即使你的投資房建於1985年7月18日前,只要現在是有租客在裡面居住,它就擁有附加資產,比如空調、風扇、地毯、窗簾、百葉窗、熱水爐、爐具、排風扇、防火警報器等等。這些附加資產,沒有年份的限制,只要它還有使用價值,就可以計入資產折舊抵稅報告中。折舊抵稅報告的制作人或其代表會上門對它們進行檢查,評估它們的現有價值,應用稅法規定的有效壽命值,計算出每一年投資者可申報的資產折舊值。

除此之外,澳洲稅法還規定,對於1992年2月26日後進行的裝修,包括改建、加建和擴建等,都可以按原始的建築成本分40年來進行折舊。建築估算師是唯一被稅法認可,可計算出原始建築或裝修成本的專家。對於投資房購買前發生的改建、加建和擴建,房產現任所有者也可以按年數來申報相關的折舊值。

根據以往的經驗,我相信95%以上的舊房子都值得做一份資產折舊抵稅報告。對於舊的房子,我們甚至可以在網上搜索一些資料,為投資者在下訂單前,免費提供第一整年折舊額度的大致範圍,供您和報稅的會計參考,為您解除後顧之憂。更何況制作固定資產折舊抵稅報告的費用是可以當年100%抵稅的。投資者們,您還猶豫什麼呢?

對於投資者購買前已完成的建築(含加建、擴建的固定資產),在其壽命期限內,以後的業主依然可以按年申報折舊,不過要減去從建築、加建、擴建完成時到資產擁有前的所有折舊。

案例分享

老李2010年在舊城區買了一套投資房,原始建築建於70年代。根據澳洲稅法規定,1985年前修建的房屋,原始資本上的折舊不計。那麼,老李是否已失去了大部分的資產折舊額度呢?

筆者進行了現場調查,結果發現老李的房屋在2000年左右進行了大規模擴建,原木屋被加高,增加了樓下的祖母屋(Granny Unit),估計當時擴建的費用共計10萬澳元。這樣老李可繼續申報祖母屋(Granny Unit)部分自購買日起剩余的全部折舊額(非老李擁有期間的折舊是不計算在內的), 每年約有3000澳元。

澳洲稅法規定,資產折舊抵稅報告只能由專業建築估算師(Quantity Surveyor)出具,同時他必須是注冊稅務代理(Registered Tax Agent)。為了保護您的合法利益,請盡快聯系專業估算師,他會最大化您每年的折舊抵稅額度,並提供百萬專業保險保障,讓您投資好回報,無煩惱。

 

黃旭剛Lawrence專欄全集:

黃估算師傳授資產折舊抵稅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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