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夫婦多以出售房產收場。現在,英國的銀行制定了一個“離婚貸款”方案,為離婚人士提供另一種處理房產的新方式。新方案計劃將於2016年底發布。
新貸款方案可允許貸款人借貸足夠資金以買下前任的房產份,從而避免對外出售房產,減少離婚帶來的動蕩和創傷,尤其當孩子也涉及到其中時。
新的住房貸款方案將適用於所有年齡層的離婚夫婦,但在一定程度上主要針對50歲以上的離婚人群。據政府數據,50歲以上人群離婚率增長速度最快。
據英國銀行Nationwide研究,由於離婚夫婦中的一方無力承擔全部住房貸款,將近十分之三的離婚夫婦都以出售房產收場。
通常,住房貸款都是建立在夫妻兩人收入的基礎上。而想要保留房產的一方必須買下另一半的份額,這將使保留房產變得難上加難。
如果離婚夫妻中一方想要保留房產,大部分貸款機構都堅決要求借貸人提供更多的存款證明(通常為房價的25%以上)。
那些不走法庭程序而友好離婚的夫婦,保留房產的申請將難上加難。維持供房的一方(通常是妻子),可能很大程度上依賴於前配偶支付的贍養費才得以承擔房貸。
但大部分貸款機構要求關於贍養費支付的法院文件(通常是丈夫向妻子的支付),以證明離婚後的貸款人足以承擔住房貸款。Nationwid等貸款機構將接受私人協議,但要求六個月的收入證明, 以證明可維持住房貸款。
有關專家稱,兩年前發布的供房能力審核更加嚴格,離婚人士的供房愈加艱難。
貸款公司John Charcoal經紀人Ray Boulger表示:“離婚或分居後,許多人別無選擇,不得不搬離自家房子,這對孩子來說更是沮喪和混亂。如果銀行能找到一個可行性方案,避免諸如此類事情發生,這將對離婚夫婦雙方和孩子都有益,且意義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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