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黄金居留”放宽要求 除买房还有四大渠道

葡萄牙“黃金居留”放寬要求 除買房還有四大渠道

葡萄牙移民局最新“黃金居留”投資移民政策於2015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變化壹:取消18周歲以上隨行子女在葡讀書的要求

原有政策規定,成功申請“黃金居留”簽證的主申請人,可以攜帶其配偶及18周歲以下未婚子女。如果子女年齡達18周歲以上,需滿足未婚、全日制在讀葡萄牙學校、經濟上依賴於父母等三個條件。根據新政,7月1日起,18周歲以上隨行子女,如果經濟上依賴於父母、未婚而且正在上學,符合申請家庭團聚的條件,就可以與主申請人壹起申請“黃金居留”簽證。

葡萄牙“黃金居留”放寬要求 除買房還有四大渠道

變化二:明確規定“黃金居留”首次申請90天內出審批結果

根據新政,葡萄牙相關部門必須在90天之內回復“黃金居留”首次申請的審批結果,在60天之內回復“黃金居留”續簽的審批結果。此舉措不僅可以有效地督促相關部門保障甚至提高審批效率,也讓申請人在等待簽證審批時有明確的時間概念。

變化三:新增四大申請渠道及投資優惠

除了原有的“購買價值不少於50萬歐元的葡萄牙房產”、“向葡萄牙轉入金額不少於100萬歐元的資金”、“創造至少10個工作機會”等申請渠道之外,新政還增加了以下四大申請渠道:

1.投資35萬歐元或以上購買30年前建造的舊房或者舊區重建房;2.在葡萄牙公立或私人科研中心投資35萬歐元或以上;3.在藝術創作項目、國家文物遺產修復或維護項目投資25萬歐元或以上;4.向投資基金或風投基金投入50萬歐元或以上,而且此基金是用來向葡萄牙的中小型企業融資。

如果選擇前三種申請渠道的申請人,選擇在葡萄牙人口密度低地區(每平方公裏人口少於100人)或者人均國內生產總值較低的地區(人均國內生產總值低於全國平均水平的75%)投資,則可以享受創造就業的投資門檻從10個崗位下降至8個,投資資金下調20%的投資優惠。

專家分析:新增申請渠道未公布投資細則,建議還是選投資房產

對於申請葡萄牙“黃金居留”簽證的中國投資者來說,購買價值50萬歐元或以上葡萄牙房產成為他們的首選申請渠道。而新增的前三種申請渠道具有投資額低的優勢。但由於新增申請渠道的相關投資細則暫未公布,建議投資人士暫先以“購房移民”的方式申請“黃金居留”簽證。在隨行子女申請要求放寬新政的推動下,意向申請者還是盡早申請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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