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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來越多的人為了今後事業更好的發展選擇美國移民,其中對於企業家來說L1簽證就是一個不錯的選擇,L-1簽證是美國移民局為外國企業家和外國專家到美國長期工作而設計,主要是鼓勵外國企業在美國投資做生意。相比其他商業移民簽證而言,美國L-1簽證具有以下很多方面的優勢:
1)可多次入境
L-1每次有效期為一年至三年,有一次進出及多次進出兩種。在簽證通過後只要交120美金,就可以獲得多次往返的簽證,節省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2)申請速度快
L-1簽證無需等待配額和排期,申請和批准時間短,加急申請,移民局受理後15天就有審批結果。從准備資料開始,最快3個月可以獲批。
3)可長期留美
美國公司如果還沒有運營或者運營不足一年,移民局一般只批准一年的有效期。到期時,可申請延期,一般每一次可以拿到兩至三年的延期。L-1A高管累計最長可在美停留7年,L-1B專業人才最長可在美停留5年。
4)可全家赴美
L-1人員的家屬(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獲得L-2的身份,跟隨來美國。辦理相關手續或滿足學校的規定後,L-2可以在美國公立學校就讀並可享受本地學費待遇。可以節省一大筆留學費用。
5)配偶可合法工作
L-1的配偶,可以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工卡(EAD),獲批後可以在美國合法工作。
6)可全家申請綠卡
如果美國公司正式運營一年以上並有經營效益,L-1簽證持有者即可通過第一優先勞工移民(EB-1C)的方式申請綠卡,而不需要勞工部的層層審批。配偶和21歲以下的未婚子女可以一同申請。
7)可擁有“雙重傾向”
L-1因為移民法允許L-1簽證持有者有移民或者不移民的自由,即“雙重傾向(dual intent)”簽證,所以在使(領)館申請簽證的過程中,簽證官不會以申請人有移民傾向而拒簽。
8)無國籍限制
L-1簽證適用於在任何國家設立的企業,只要這些企業在美國設立公司,就可調派公司的高管、專業人才前往美國發展業務。
9)無規模限制
美國L-1簽證不像EB5簽證那樣對投資額有具體的規定,美國移民法對申請L-1簽證的跨國公司的規模沒有具體規定,對其投資額也沒有具體規定,對公司的啟動資金也沒有具體規定。
10)無生意限制
美國移民法關於L-1的規定,美國的公司和中國的公司需要保持所有權從屬關系或關聯關系,沒有必須是相同行業的要求。另外,在美國購買一個公司也可以,不必新建。可以100%股權買過來,也可以只是控股。
11)無薪水要求
跨國公司不需要按照美國勞工市場現行工資標准(Prevailing Wage)發給L-1簽證持有人薪水,美國公司的L-1員工的工資標准可以由母公司參照美國當地的生活標准自行決定。
12)無學歷要求
美國移民法規定L-1簽證的持有者必須在過去三年中至少連續一年以上擔任高級管理人員,行政主管(L-1A)或擁有特殊知識技術人員(L-1B),L-1簽證申請必須證明申請人有擔任其職位的能力,但沒有對學位,語言,和工作經驗提出具體的要求。
13)無配額限制
目前,美國對L-1簽證沒有提出配額限制,不像工作簽證H-1B那樣有年度名額限制,所以,不論美國經濟好壞,L-1簽證均不需要抽簽或者名額等待等問題。
14)L-1的家屬可以自由轉換身份
L-1的家屬可以通過L-2身份,進入美國,在美國居留期間,可以通過找工作,或申請學校轉換其它非移民身份,如H-1,F-1,B-1,B-2,L-1等等。同時也可以通過其它移民途徑申請綠卡。
15)L-1身份不受綠卡申請影響
L-1持有者可通過第一優先勞工移民(EB-1C)的方式轉綠卡,如果符合相應的條件,也可以通過其它移民途徑(比如傑出人才EB-1A、EB-1B、國家利益豁免NIW、百萬投資EB5等等)申請綠卡。在轉綠卡過程中,L-1身份不受影響並可以自由出入美國境外。(即:EB5申請人可以同時申請L-1簽證)
16)L-1跨國公司無綠卡限制
如果美國公司運營操作正常,條件成熟,並已為現任的L-1簽證受益者申請到綠卡,因營管理需要,跨國公司還可以派遣其他人員接替現任的綠卡獲得者,並為新的外派雇員申請L-1簽證。
從申請到簽證,從簽證到獲得永久居留綠卡,L-1簽證是企業主,高管和專業技術人員來美的捷徑,正是這些有益之處,L-1簽證近年來成為各國工商業者赴美國居留的首選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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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搜狐美捷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