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菲律賓買房,如果是壹手房還比較容易處理,畢竟菲律賓的開發商基本上就那幾家大集團,買房只要跟住他們的流程就行了,也沒有可以商談的余地,合同都是標準的,所有標準條款都不會根據客戶要求來修改。但是買二手房就比較復雜,畢竟二手房是從私人業主手上買,合同條款要雙方洽談,最重要的是流程跟國內不壹樣。在國內,買賣雙方只需要壹起去過戶,流程就算完了,但是在菲律賓並不壹樣,簽完合同,給完錢,再辦理過戶手續,並且新的房產證要等3個月左右才能拿到(這壹點是國內客戶最不習慣的,總覺得錢已經給了,但是房產證不能當時辦好)。
以下是可能遇到的買賣二手房的情形:
1. 期房,業主轉讓合同 (無稅)
因為很多業主是期房時候買入的,但是在交房之前就想賣掉,此時多半是未付完全款的。這種情況比較簡單,因為房子還在開發商手上,業主也還沒有辦理房產證,只需要雙方去開發商處辦理更名即可,壹般收費3-5萬比索,各個開發商的收費標準不同。新的業主只需繼續供款給開發商即可。比如前業主買入的時候是800萬P,已經供款400萬,還欠開發商400萬,但他現在要賣950萬。那麽妳需要支付550萬(400萬已付的房款+溢價150萬)給前業主,剩下400萬給開發商(可全款可分期,具體看前業主之前的付款方式)。
但是也有壹些開發商比如Ayala,不允許這麽做,只能按照正式的二手房交易來轉讓,那樣就要交稅。
2. 現房,有房產證 (需交稅)
菲律賓的房產證是壹張紙,如下:
這個房產證並不是買賣雙方交易當天就能辦下來的,是需要等雙方簽完合同,付了款,由中介前去辦理,與此同時有各種名目的稅費要交。
具體流程:交定金,約10% >>>簽訂contract to sell, 這個合同是雙方同意買賣的各種細節和條款>>>付全款,簽訂Deed of Sale, 可以銀行轉賬,或者當面給支付,賣家當面給房產證>>>辦理房產證過戶(3個月左右,壹般是中介辦理)
3. 現房,無房產證
1)有些欠銀行貸款的房子,業主本人沒有房產證,這時候新的買家在簽訂Deed of Sale之前需要支付金額幫業主把房產證拿回來,其它流程基本跟上面壹致。(需交稅)
2)還有壹種情況是,業主在期房階段買入的房子,已經到了交房時間了,業主不想付尾款,想在此時賣掉,這種情況仍然是合同轉讓,只不過需要壹次性支付給業主以及開發商所有房款。開發商收到款項之後會給新的買家辦理房產證。(無稅)
買賣雙方簽訂協議>>>提交申請給開發商>>>新業主跟開發商簽合同
4,現房,銀行收回並進行拍賣的房子(需交稅)
這種房子是跟銀行交易。價格都是銀行報的,沒有講價余地。首先跟銀行提交壹個offer, 銀行在約2周內確定沒有其他人出更高價的時候就可以走過戶流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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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Shelly 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