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葡萄牙政府日前公布了對“黃金居留許可計劃”的修正草案,擬將允許外國人通過一定額度投資獲得居留身份的“黃金簽證”政策推廣到科研和文化領域。葡議會將于3月12日對這一草案進行辯論。
葡副總理波塔斯說,在公共或私人科研機構以及文化相關産業投資不低于35萬歐元的外國投資者將有資格申請“黃金簽證”。根據修正草案,葡政府還將增加“黃金簽證”申請和審批環節的透明度幷對其進行嚴密監管。
2014年11月,因涉嫌在發放“黃金簽證”過程中收受賄賂、濫用職權甚至參與洗錢,包括葡前移民局長在內的三名政府高官被捕。“黃金簽證”政策因此受到葡國內的强烈質疑和批評,葡政府表示將改進和完善該政策。
“黃金簽證”政策自2012年10月開始實行,外國投資者可通過購買不低于50萬歐元的房地産,或向葡萄牙境內存入至少100萬歐元,或滿足在葡萄牙創造最低10個工作崗位的條件申請“黃金簽證”。
持有“黃金簽證”的人士可以爲其家人申請家庭團聚,5年後可以對房産進行自由買賣,同時滿足居留天數要求的申請人可獲永久居留權。
截至1月底,葡政府已向投資者及家屬發放了3154個“黃金簽證”,爲葡萄牙吸引了12.7億歐元的外資,幷使房地産行業走出了長期低迷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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