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奧克蘭公司辯稱,他們之前曾欲購買一棟價值730萬紐幣的新西蘭物業,需要支付10%的定金,但後來交易取消了,10%的定金就不用交了,原因是公司董事不懂英語。
但高等法院一位法官表示,該公司董事Helen Liang的英語「要比她自己認為的好得多」,並支持賣家的觀點,認為應該支付73多萬的定金。
Liang的公司名為Golden Garden,在奧克蘭北岸運營一家餐廳,今年在Kumeu地區出價730萬紐幣,欲購買一棟佔地4.4公頃的房產。
Golden Garden的出價最後被接受,但賣主發現該公司支付的73萬紐幣支票卻跳票了。
物業業主,Hongwei Zhao和Zhidong Huang隨即取消了這項協議,並對Golden Garden提起訴訟。
儘管房主又再次將該物業出售,但價格沒有達到Golden Garden的出價,而且最終交割日期被拖延至明年。
Zhao和Huang向奧克蘭高等法院提出要求Golden Garden支付73多萬紐幣的定金,雙方在本月的法庭聽證會上還展開了激辯。
在「辯論」時,Golden Garden一方認為,Liang在英語語言方面有「缺陷」,所以這項購買協議就是無效的。「她說普通話和粵語,不懂英語,這就意味著該協議對她沒有約束力,」該公司稱。
助理法官Roger Bell認為,物業是以Tender方式出售的,出價是當天晚上截止,Golden Garden有二次思考的機會,也可以要求代理中介出面取消合同。
Liang則表示,是中介請她幫忙出個價,她從沒打算購買這棟物業。她認為她的出價帶有財務和盡職調查條件,是不應該被接受的。
Liang的情況是,她認為自己簽署的是一個有條件的協議,但實際上,卻是一份無條件協議。
Bell法官表示,有證據顯示,Liang對於在新西蘭買賣房產事宜很熟悉。
「很顯然,她熟知房產交易流程,還知道有條件和無條件協議的區別,以及投標和簽署買賣協議的差別,還有財務狀況、盡職調查等限制性條款的重要性,以及交割日期等手續,」他說,「而且Liang進行重要合同簽署時,也並未尋求其他專業幫助,說明她可以使用英語。」
「而Liang的解釋,參與投標只是為了給房產代理中介幫個忙,這是難以置信的。在我看來,在如此火爆的房地產市場進行這樣的事情是毫無意義的,而且是在這樣一個高額的投標中,這說不通,」他說。
法官表示,在發送給銷售中介的文字信息中顯示,此次交易取消的真正原因是:「Liang需要獲得其他投資者的支持,但她沒有得到他們的支持獲准,她就開始試圖退出。如果她只是被誤導,那麼她應該表現得更直接明了一些,但她並沒有,」Bell法官說,「我認為Liang的英語水平要比她在證詞中表示的好得多,Golden Garden的自辨是站不住腳的。」
所以,他判罰Golden Garden應向Zhao和Huang支付73萬紐幣。
(據新西蘭天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