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签证”主要吸引中俄人 西班牙获利逾21亿欧 | 海外

西班牙政府2013年底通过相关法令,开始发放投资移民黄金签证”。三年多来,投资者数量增至2236人,为西班牙带来了21.57亿欧元的投资,其中72%为不动产投资,主要来自中国(714人)和俄罗斯(685人)。

据介绍,共有27301人直接或间接通过“黄金签证”取得西班牙长期居留。

自2013年以来,中国财富涌入西班牙,中国人在不动产、金融和企业项目的投资为西班牙带来了7.16亿欧元。

除西班牙外,在葡萄牙、爱尔兰、英国、法国和德国都有类似的“黄金签证”。为了吸引更多投资,提升西班牙的竞争力,2013年时任首相拉霍伊(Rajoy)通过了这项法令,允许非欧盟国家公民通过投资移民、技术移民或企业移民等方式获得西班牙的长居。申请者可以购买至少200万欧元西班牙国债、100万欧元的西班牙公司股权或西班牙银行存款,或者投资不动产至少50万欧元。西班牙政府也欢迎可以创造就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积极影响的企业投资。

起初的一年半里,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2015年,政府决定放宽限制,不仅投资人的配偶和小于18岁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申请居留,投资人的配偶、成年子女以及经济上依靠投资人的直系长辈也可以同时申请。

此外,等待时间缩短,投资人在签署买房合约并将定金存在西班牙账户以后,就能立即申请一个为期6个月的居留证,可在西班牙直接申请,更新周期为5年,可在西班牙境外完成。居留证持有者也可享有就业权利,一旦受聘即有权获得和西班牙人同等的医疗福利和社会保障。

由于移民政策放宽,2016年,投资移民数增至2236人,其中2097人投资不动产。投资总额增至21.57亿欧元,其中15.54亿用于购买房屋和土地。据悉,近半数不动产投资流向了巴塞罗那、马拉加、马德里和阿里坎特。

 (据西班牙《欧华报》援引国家报编译)

HMRC败诉,房主迎来春天 | 英国

“有了MUNFORD vs HMRC这样一个案例,HMRC再也不能以申报居住时间太短为由剥夺房主免除CGT的权利了。”

HMRC败诉,房主迎来春天 | 英国
HMRC败诉房主迎来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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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期要给大家介绍一个HMRC最近败诉CGT官司。这个官司判决的日期是2017年1月3日,也就是元旦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可谓是新年第一案!希望这个对房主有利的判决是一个好兆头。扭转2015年以来房产投资者不断受到政府打压的不利局面。

案件的原告是MUNFORD夫妇。他们原来住在Hampstead,但是房子被burglar光顾了以后决定搬家。2004年6月在NW11买了一栋£4M的房子,同时也在Halsey Street,SW3以£1,050,000的价格购买了这一套房产。他们的计划是先住在NW11。SW3的房子装修以后搬入作为main residence。这样的话男主人就可以很方便地去他在Mayfair的办公室上班。而SW3房子也不算小,可以住得下他们夫妇和两个小学年龄的孩子。

2005年12月19日装修完毕,他们向HMRC申报这段时间这套房产是他们的main residence。然而一个星期以后,2005年12月26日,他们又向HMRC申报取消这套房子main residence的地位,而恢复NW11房子作为他们的main residence。

根据他们的说法,房子装修完毕以后他们试图入住。但是这个时候发现女主人又怀孕了。这样的话SW3的房子不再适合他们居住。因为没有nanny的卧室。门口又有五级台阶等等。

2006年3月,他们把SW3的这套房产以£2,250,000的价格售出。扣除各种成本支出以后,MUNFORD夫妇一共获得了£730,000的利润。但是由于他们向HMRC申报了这套房产曾经是他们的main residence。因此他们对于这部分利润一分钱的CGT都不交。

当然HMRC就不干了。说你只在这个地方住了一个礼拜就以此为由声称是自己的main residence而拒绝交CGT太过分了。完全不能接收。因此要求原告夫妇支付£190,000的CGT。原告不服,打官司到了First Tier Tribunal。结果大家现在都知道了。HMRC败诉。Tribunal判决HMRC不能以一个礼拜太短为由否定原告的免税申请。

需要指出的是从这个案子来看,原告确实有一定的客观情境支持他们的说法。他们有意愿,并且采取了一定的行动来表明试图入住这套住宅。虽然在他们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他们确实入住了。房子里几乎没有家具。没有任何他们整个家庭居住在这栋房子里的照片或者别的证据。也没有亲戚朋友来证明到他们的这栋房子里来做客过。但是HMRC无法证明原告夫妇是故意欺诈,从而也就无法剥夺原告夫妇以自住房名义免除CGT的权利。无论如何,只“住”一个礼拜也能以自住房名义免除出售获利的CGT,这开创了一个案例。

世界上的法律体系粗略的分有两种。一种是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所谓“大陆法系”,注重的是成文法典。另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英美法系”,也称“普通法系”,注重的是案例。也就是说在英国,案例就是新的法律。有了MUNFORD vs HMRC这样一个案例,HMRC再也不能以申报居住时间太短为由剥夺房主免除CGT的权利了。

(据英中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