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我们上期问题,如果国内父母为在澳生活学习的子女置业,今后孩子在澳洲结婚,如果对婚前部分物业进行一定程度的保障。以下有几种方式可供读者参考:
- 财产协议
配偶间(包括事实婚姻)可以做财产协议,就其各自名下的财产进行分配和约束。如果将来双方一直在一起,则该协议可以不生效,如果某一天双方分居或离婚,那么可以按照该协议内容就各自的财产进行分配。
举例:
A和B婚前各有一套房,那么双方可以约定,如果AB分开,则各自拥有其对该婚前房产的支配权和所有权,另一方不得干涉。婚后共同购买的物业可作为共有财产根据情况进行分配。
这非常类似于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公证”或“婚前协议”。澳大利亚的法律规定配偶间不但婚前可以做财产协议,在婚中或分居乃至离婚后都可以签订类似的婚前协议,就双方协商内容标准化,以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程序。
但是,澳洲法律对于该类协议有严格的格式要求,双方必须各聘一位律师代表由四方共同完成这份协议内容和签署。如果格式不达要求,那么该协议无效。值得注意的是,该协议必须在配偶间进行,所以父母无法替代子女签署。此外,如果日后就婚姻及财产纠纷诉讼法院,法院还有自由裁量的权利重新评定,就合理和公平的方式分配双方财产(财产协议则没有此限制)。
- 借款协议
一些父母可能通过借款给子女在澳洲买房的方式,对子女名下的财产进行一定程度的保护。即使将来房子卖了,也需要根据借款协议将该部分房款还给父母。然而,正如上期栏目“澳洲无婚前婚后财产一说 购买澳洲房产需多加思量”中我们讨论过的情况,随着子女与配偶在一起的时间越长,子女从父母方面获得的资助的比重就会越轻。
当然,父母也是希望子女能够家庭和睦美满,因此该份协议在短期内的效用还是比较受到父母欢迎的。
- 设立遗嘱
当然,父母如果在这方面有较多的担忧,可以将物业写在自己名下。对于没有澳洲身份的海外人士来说,购买新房、楼花和空地目前都是允许的。同时,我们也建议父母在适当的时候赴澳设立遗嘱(或称“平安纸”),为自己在澳的财产进行日后的分配和规划工作。由于澳洲法律对遗嘱的格式也有特别要求,父母应当事先咨询律师做相关准备工作。
- 信托基金
此外,父母可以设立一个信托基金,通过信托基金购置该物业。信托基金的操作方式好比去银行存钱,本金一直存在银行,每个月可以拿出利息来供子女使用。信托基金可以持有物业、股票、古董等各类投资产品,并在受益人(自身和子女,子女的配偶及孩子等都可在其受益人范围)。然而,设立基金的成本较高,如果自己在澳洲的资产规模较大,可以考虑设立家庭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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