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降低土地稅 減輕澳洲物業的持有成本

 

衆所周知,在澳大利亞購買物業除了需要向政府繳納印花稅外,在持有過程中需要每年向各州政府繳納土地稅。土地稅支出有時候困擾著很多澳洲房産投資人,而且很多時候還影響到他們的投資回報。簡單來說,土地稅金額是基于土地擁有者在一個州或城市中,名下所持有的土地在未開發前(即還未蓋房前的土地價值)計算的價值總和及稅率。今天我們就來看一下有哪些方法可以幫助投資者降低土地稅。

  • 分散物業投資地點

在不同的州與領地購買物業,很有可能就能降低需要繳納的土地稅金額。土地稅與印花稅一樣,是由各州政府自行徵收和管理的,因此,每個州或領地的稅率也會有所不同,且是基于土地擁有者在一個州或領地中,名下所持有的土地未開發前的價值總和而計算的。

目前,除去北領地以外,澳大利亞各州和領地政府都有徵收土地稅。因此,如果買家在北領地購買物業,是不需要繳納土地稅的。

舉例

如果一位買家在新州購買了3塊土地,每塊地在未開發前的價值分別爲20萬澳元,21萬澳元和30萬澳元(總價值爲71萬澳元)。那麽在2014年,這位買家需要繳納$4868澳元的土地稅。如果相反,這位買家分別在新州、維州和昆州各買一套物業,那麽在2014年這位買家就不需要繳納土地稅,因爲,其在每個州的物業土地價值都沒有超過該州土地稅的起征點。

  • 以公寓房取代別墅進行投資

一般公寓房的擁有者不需繳納土地稅。這是因爲,同一塊土地由該地上所有公寓業主共同所有,因此均攤到每位業主名下的土地價值非常有限,通常達不到土地稅的起征點。

此外,各州政府對于澳大利亞居民的自住房一般都有土地稅豁免的優惠政策(需要注意的是,每位居民在同一時間段只能有一套自住房)。因此,買家可以考慮購買土地價值較高的物業作爲自住房,省下可觀的土地稅費。同時在進行物業投資的時候考慮公寓房與別墅的組合投資。而對于海外買家而言,因爲沒有自住房,可以直接考慮組合投資以降低土地稅費。

當然,購買公寓房也會産生其他相應的費用,例如物業管理費。因此買家需要計算這類費用成本,如果物業管理費高于土地稅費,那麽就值得考慮是否需要轉而購買土地投資房了。

  • 用不同名義購買投資物業

通過用不同名義購買投資物業的方式降低可能徵收的土地稅費。舉例來說,相對于買家A名下持有3套物業,買家可以選擇以A的名義持有1套物業,其配偶B的名義購買1套物業,以A與B的孩子C的名義購買一套物業以此來避免可能面臨的土地稅費。此外,ABC家庭也可以通過建立家庭信托基金的方式持有一套物業(會産生其他費用)。

對于買家而言,在考慮如何降低土地稅費的同時,也應當考慮自身的收入及稅務情况。此外,由于各州對于土地稅起征點及稅率都有所不同,因此,在投資初期階段(例如買家名下有1-2套物業的時候),對于買家幷未産生太大的影響,而當投資者名下的物業越來越多的時候,可能就會收到一筆很大的政府賬單。因此,買家很有必要事先瞭解土地稅的徵收規定。我們也建議買家及投資者在投資初期就做好相應的長遠規劃,以備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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