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常見居留許可類型壹覽

所有來自非歐盟成員國的外國居民,無論其原籍是哪裏,只要其計劃停留時間超過90天,都必須取得居留許可。只有在簽證持有者在預定離境日期之前患上重病等特殊情況下,短期遊客簽證才能延期。

在通常情況下,外籍人士必須在大使館或領事館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必要時還應該申請工作許可證)。來自少數幾個國家的國民可以到達德國後再申請簽證和居留許可等證件。這條規則只允許出現少數例外,特別是尋求庇護者和政治難民。顯然,他們不必通過大使館來完成常規的申請程序。

對於移居德國的壹般外籍人士來說,以下各類的居留許可也許較為實用:臨時居住證、藍卡、歐盟長久居民權證和永久定居許可證。

臨時居留證

臨時居留證(Aufenthaltserlaubnis)是最常見的居留許可證。其壹般有效期為壹年。續簽此證件的頻率取決於個人的就業狀況、職業和國籍。例如,與在德國的公司簽訂無限制工作合同的美國外籍人士可能會獲得壹份需要三年後續簽的居留許可證。然而,如果此人和德國公司簽訂了期限為兩年的勞動合同,則他(她)的居留許可證也將在兩年後到期。

只要您的個人狀態沒有改變,則續簽居留許可證的過程更接近於壹種形式。然而,如果您經歷了跳槽、失業、離婚等過程,則這些變化都會影響您的居留身份。面對這些情況,最好立即聯系當地的外籍人士登記辦公室(Ausländerbehörde)。您還可以向移民律師咨詢更深入的建議。

The EU Blue Card

歐盟藍卡是臨時居留證和高質量雇員工作許可證的結合體。申請藍卡比申請普通工作簽證要容易壹些。目前的申請條件是擁有壹個大學學位和壹個已得到確認,且年薪達到47600歐元及以上的工作機會。若年薪不低於37128歐元,則從事工程、IT、醫療或自然科學行業相關工作的外籍人士也有申請藍卡的資格。歐盟藍卡的有效期通常為四年。藍卡持有者的配偶也可以在德國生活和工作。此外,持有藍卡的外籍人士更容易獲得永久定居許可。